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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增抵押担保
    暨解除公司部分担保的公告
    2011-1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11-019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增抵押担保

      暨解除公司部分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下称漳州玻璃),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漳州玻璃新增抵押担保21,000万元,相应解除公司对漳州玻璃提供担保20,000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58,900万元(本次解除担保后),全部为对漳州玻璃提供的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数量:无

      一、 抵押担保及解除担保情况

      2010年12月,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山支行(下称建行东山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约定漳州玻璃与建行东山支行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内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合同等事项,公司在110,000万元的最高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010年12月16日,漳州玻璃与建行东山支行签署《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借款金额70,000万元,期限60个月,目前实际发放贷款金额为20,000万元,本公司为20,0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011年9月23日,漳州玻璃与建行东山支行签署《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金额9,900万元,期限12个月,本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详见2011年10月18日《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1-014))。

      上述担保实施后,公司累计为漳州玻璃向建行东山支行借款29,900万元提供担保。

      2011年10月31日,漳州玻璃与建行东山支行签署2011年建漳东高抵字9号《最高额抵押合同》,漳州玻璃以价值42,050.69万元的三、四线在建工程(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号:350600201012145301-350600201012145701)为其在2010年12月16日至2015年12月16日期间签订的人民币借款合同、外汇资金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等约定事项提供最高限额2.1亿元的抵押担保。该《最高额抵押合同》生效后,公司对漳州玻璃向建行东山支行借款20,000万元提供的担保相应解除。解除后,本公司为漳州玻璃向建行东山支行借款的担保金额为9,900万元。

      上述担保解除后,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8,900万元,该金额在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漳州玻璃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法定代表人俞其兵,注册资本5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玻璃及制品和其他建筑材料(危险化学品除外)、相关原辅材料。

      截至2011年9月30日,漳州玻璃资产总额313,787万元,负债总额159,625万元,净资产154,162万元。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解除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8,900万元,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漳州玻璃提供的担保。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7.56%。

      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漳州玻璃2011年9月30日财务报表;

      3、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和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 年11月4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11-020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

      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下称漳州玻璃),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3,010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61,910万元(含本次担保),全部为对漳州玻璃提供的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数量:无

      一、本次担保情况

      2011年10月19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下称民生银行厦门分行)签署编号为“公高保字第2011年厦0374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漳州玻璃与民生银行厦门分行签订的编号为“公授信字第2011年厦0369号”《综合授信合同》约定的事项,公司在10,000万元的最高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011年10月24日,漳州玻璃与民生银行厦门分行签署总额4,300万元的《银行承兑协议》,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及公司与民生银行厦门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的额度内,本次公司为漳州玻璃向民生银行厦门分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4,300万元的敞口3,01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6个月。

      2011年10月24日,漳州玻璃与民生银行厦门分行签署《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3,000万元,期限12个月,本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详见2011年10月25日《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1-017))。

      2011年10月28日,漳州玻璃与民生银行厦门分行签署《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2,000万元,期限为12个月,本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详见2011年11月1日《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1-018))。

      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为漳州玻璃向民生银行厦门分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总额为8,010万元,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1,910万元,该金额在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漳州玻璃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法定代表人俞其兵,注册资本5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玻璃及制品和其他建筑材料(危险化学品除外)、相关原辅材料。

      截至2011年9月30日,漳州玻璃资产总额313,787万元,负债总额159,625万元,净资产154,162万元。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1,910万元,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漳州玻璃提供的担保。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1.01%。

      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漳州玻璃2011年9月30日财务报表;

      3、综合授信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和银行承兑协议。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 年11月4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11-021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1年11月4日,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俞桂林先生、陈回振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俞桂林先生、陈回振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公司董事会原有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俞桂林先生、陈回振女士辞职后,董事会现有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董事会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也不少于《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俞桂林先生、陈回振女士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俞桂林先生、陈回振女士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将尽快完成董事空缺的补选和相关后续工作。

      本公司及董事会对俞桂林先生、陈回振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 年11月4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11-022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1年11月4日,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独立董事赖国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赖国华先生因工作变动(公司拟引进)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公司董事会原有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俞桂林先生、陈回振女士及赖国华先生辞职后,董事会现有董事6人,其中独立董事2人。公司董事会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也不少于《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赖国华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赖国华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将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空缺的补选和相关后续工作。

      本公司及董事会对赖国华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及董事会工作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 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