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证券代码:600421 股票简称:ST国药 编号:2011-21
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55004300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11年11月10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6月19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6月28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6月30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1、法定承诺事项
国药科技提出改革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2、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一致声明:
“本承诺人保证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的,将赔偿其他A股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本承诺人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承诺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国药科技控股股东武汉新一代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国药科技的1488.37万股限售流通股被司法扣划过户
根据2008年5月13日国药科技董事会公告,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诉国药科技大股东武汉新一代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新一代科技”)等被告借款合同案,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作出(2008)海中法执字第13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1)解除(2007)海中法执字第66-3号民事裁定书对被执行人武汉新一代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1588.37万股股票的冻结。(2)将被执行人武汉新一代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550万股股票过户至买受人武汉红日科技有限公司名下。(3)将被执行人武汉新一代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938.37万股股票过户至买受人曹雅群名下。
以上裁定事项导致的股东变化已于2008年5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武汉新一代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比例由35.73%降为28.12%。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股改保荐机构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对于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核查意见如下:本保荐机构认为,国药科技第一大股东新一代科技履行了其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所做出的承诺,国药科技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新一代科技所持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55004300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11年11月10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数量 (单位:股) | 剩余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 |
| 1 | 武汉新一代科技有限公司 | 55004300 | 28.12% | 55004300 | 0 |
| 合计 | 55004300 | 28.12% | 55004300 | 0 | |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一致。
5、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本公司第三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本公司于2007年7月3日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时,武汉新一代科技有限公司因所持本公司股份存在司法轮候冻结,未能安排上市;本公司于2008年7月4日第二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时,武汉新一代科技有限公司因所持本公司股份存在司法轮候冻结,未能安排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 单位:股 | 本次上市前 | 变动数 | 本次上市后 |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1、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 55004300 | -55004300 | 0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 55004300 | -55004300 | 0 |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A股 | 140595700 | +55004300 | 195600000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 140595700 | +55004300 | 195600000 | |
| 股份总额 | 195600000 | 0 | 195600000 |
特此公告。
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4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投资者记名证券持有数量查询证明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