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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股票代码:600290 (注册地址:浙江省乐清市经济开发区(盐盆新区)纬四路)
声 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公司债券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凡认购、受让并合法持有发行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募集说明书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置备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处,投资者有权随时查阅。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公司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重大事项提示
一、发行人本期债券评级为AA级;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187,349.80万元(截至2011年6月30日合并报表中股东权益合计);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9,223.67万元(2008年、2009年及2010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
本期债券的发行及挂牌上市安排见发行公告。
二、由于市场利率受国内外宏观经济状况、国家施行的经济政策、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市场利率水平的波动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由于本期公司债券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市场利率的波动使本期公司债券投资者的实际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根据资信评级机构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级报告,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评级为AA。该等评级表明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违约风险很低,本期债券信用质量很高,信用风险很低。在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内,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等因素,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如果发生任何影响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或债券信用级别的事项,导致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或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级别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四、国家十二五规划有利于促进风电产业整体健康发展,发行人抓住风电产业快速发展的机遇,发挥自身自主研发能力,优化产业整合,风电业务增长迅速。从风电行业整体来看,因风电整机产品收款期较长,公司应收账款快速增加,同时行业的快速增长及市场竞争的加剧,使风电行业整体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趋紧,发行人2008年度、2009年度、2010年度和2011年1-6月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197.16万元、3,300.80万元、-13,095.93万元和-5,886.69万元。为了适应公司提高市场占有率、不断扩大销售规模的需要,公司必须加强原材料采购,使得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波动较大且2010年度和2011年上半年均为负数。同时发行人加大了研发投入,也是影响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状况的重要因素。随着以前年度销售风电产品逐步收回现金,未来风机市场价格企稳以及发行人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成本控制和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预计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状况将得到改善。但本公司仍有可能面临扩张中经营活动现金流紧张的风险。
五、发行人近年来凭借品牌、技术和销售网络等优势实现了快速扩张并确定了相对稳定的市场地位,具有较为明显的技术和品牌优势。在风电业务板块,近年来公司除通过研发技术优势参与风电场招投标获取风机整机订单外,还开创了独特的“资源换市场”销售模式,积极参与下游风电场的开发建设并绑定销售公司生产的风机,实现风电业务及订单储备快速增长。但由于所处的风电行业同时处于市场快速增长和竞争日趋激烈阶段,越来越多的上下游公司选择进入风电整机制造行业。由于本公司进入兆瓦级风电市场时间相对较晚,经营规模上暂时小于行业龙头企业,且处在风电整机价格和行业毛利率普遍下降的背景下,公司若不能在市场整合期保持竞争力、在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方面发挥持续优势,都可能对公司风电业务产生不利影响,从而面临由于市场竞争加剧导致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六、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上市交易流通事宜,但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一定能够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同意,亦无法保证本期公司债券会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因此,投资者将可能面临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七、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全体本期公司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但明确表达不同意见或弃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下同)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投资者认购或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之行为视为同意接受《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八、在本次债券评级的信用等级有效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对本公司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持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定期跟踪评级。跟踪评级期间,资信评级机构将持续关注本公司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本公司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件、本公司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以动态地反映本公司的信用状况。上述跟踪评级报告出具后,本公司将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 一、普通词语 | ||
|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华仪电气、股份公司 | 指 |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 华仪集团、控股股东、 担保人、保证人 | 指 | 华仪电器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华仪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
| 董事会 | 指 |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 监事会 | 指 |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 股东大会 | 指 |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 《公司法》 | 指 | 2005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10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8次会议修订,自2006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2005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10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8次会议修订,自2006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债券试点办法》 | 指 | 《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 |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交易所/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登记结算机构/登记机构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 保荐机构、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浙商证券 | 指 | 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承销团 | 指 | 由主承销商为承销本次发行而组织的承销机构的总称 |
| 发行人律师/律师 | 指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
| 评级机构/鹏元资信 | 指 |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
| 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 | 指 | 原名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9年更名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 | 指 | 2008年、2009年、2010年和2011年1-6月 |
| 本募集说明书 | 指 |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
|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 | 指 |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
| 新质押式回购 | 指 | 新质押式回购区别于上证所以往质押式回购,主要在前者通过实行按证券账户核算标准券库存、建 立质押库等方面,对回购交易进行了优化 |
|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指 |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指 |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 《担保合同》 | 指 | 《华仪电器集团有限公司与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担保合同》 |
| 《担保函》 | 指 | 华仪电器集团有限公司《担保函》 |
| 信用评级报告 | 指 |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不超过7亿元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
| 本次债券/本期债券 | 指 |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 |
| 本次发行 | 指 | 本期债券的公开发行 |
| 元 | 指 | 如无特别说明,为人民币元 |
| 二、公司简称 | ||
| 伊春风能 | 指 | 伊春风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宁夏华仪 | 指 | 华仪风能(宁夏)有限公司 |
| 平罗华仪 | 指 | 平罗华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 苏福马、苏福马公司 | 指 | 苏福马股份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前身 |
| 北京华时 | 指 | 北京华时新能风电工程有限公司 |
| 黑龙江梨树 | 指 | 黑龙江梨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 华仪艾比特 | 指 | 浙江华仪艾比特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
| 通榆华仪 | 指 | 华仪风能(通榆)有限公司 |
| 山东华仪 | 指 | 山东华仪风能有限公司 |
| 宁夏太阳山 | 指 | 宁夏太阳山白塔水风电有限公司 |
| 宁夏落石滩 | 指 | 宁夏落石滩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 内蒙古三胜 | 指 | 内蒙古三胜风电有限公司 |
| 浙江上电天台山 | 指 | 浙江上电天台山风电有限公司 |
| 华仪科技 | 指 | 浙江华仪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
| 华仪风能 | 指 | 华仪风能有限公司 |
| 华仪电力自动化 | 指 | 浙江华仪电力自动化有限公司 |
| 华仪矿用电气 | 指 | 浙江华仪矿用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 金风科技 | 指 |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华锐风电 | 指 |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上海电气 | 指 |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东方电气 | 指 |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 湘电股份 | 指 |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
| ABB | 指 | 总部位于瑞士苏黎世,并在苏黎世、斯德哥尔摩和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ABB由两个历史100多年的国际性企业-瑞典的阿西亚公司(ASEA)和瑞士的布朗勃法瑞公司(BBC Brown Boveri)在1988年合并而来。是电力和自动化技术领域的厂商, |
| 西门子 | 指 | 西门子输配电集团(PTD),总部位于德国爱尔兰根,是输配电领域的产品供应商,系统集成商和服务提供商 |
| 德力西 | 指 | 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 |
| 艾罗迪、Aerodyn | 指 | 德国艾罗迪能源系统有限公司 |
| 德国IPT | 指 | 德国IPT国际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
| 三、专业词语 | ||
| 成套开关设备 | 指 | 按一定的线路方案将一次设备、二次设备组装而成的成套配电装置,是用来对线路、设备实施控制、保护 |
| 高低压开关柜 | 指 | 由一个或多个开关设备和与之相关的控制、测量、信号、保护、调节等设备,由制造厂家负责完成所有内部的电气和机械连接,用结构件完整地组装在一起的一种电设备 |
| 环网柜 | 指 | 一组高压开关设备装在钢板金属柜体内或做成拼装间隔式环网供电单元的电气设备 |
| 断路器 | 指 | 可以通断正常的负荷电流,而且能够承受一定时间的短路电流,切除故障线路的设备。 |
| 真空断路器 | 指 | 触头在高真空的壳内断开和闭合的一种断路器 |
| 负荷开关 | 指 | 负荷开关具有简单的灭弧装置,可以接通和分断一定的电流和过电流,但是不能分断短路电流,不能用来切断短路故障 |
| SF6 | 指 | 指六氟化硫气体,一种绝缘气体,作为熄灭电弧和绝缘介质。 |
| 电网 | 指 | 电网,是指由变电站、配电站、电力线路(包括电缆)和其他供电设施所组成的供电网络 |
| 偏航 | 指 | 风轮轴线绕垂直轴线的旋转运动(针对水平轴机组而言) |
| 并网 | 指 | 风力发电机组与电网接通向外输电 |
| 千瓦(KW)、兆瓦(MW)、GW | 指 | 功率单位,1MW等于1000kW,1GW等于1000MW |
| ISO | 指 | 国际标准化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 |
| CCC | 指 | Certificate for China Compulsory product Certification的缩写,意为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俗称“3C认证” |
注: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发行概况
本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发行人实际情况编写,旨在向投资者提供发行人基本情况和本次发行的详细资料。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是根据募集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发行的。除本公司董事会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一、发行人简要情况
中文名称: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UAYIELECTRICCOMPANYLIMITED
法定代表人:陈道荣
住所:浙江省乐清市经济开发区(盐盘新区)纬四路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股票代码:600290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一)公司债券发行批准情况
2011年7月1日,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1年7月18日,发行人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批准公司发行不超过7亿元的公司债券。
董事会决议公告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分别刊登在2011年7月2日和2011年7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
(二)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2011年9月19日,经中国证监会[2011]1495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公司债券。
(三)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和基本条款
1、债券名称: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
2、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公司债券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本期公司债券的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发行人利率上调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选择权,则本次公司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6、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7、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在债券存续期限的前3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本期债券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协商确定。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9、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之和,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持有的本期债券到期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10、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1个交易日,到期本息的债权登记日为到期日前6个交易日。在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上一计息年度的债券利息或本金。。
11、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1年11月9日。
12、付息日:2012年至2016年每年的11月9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2年至2014年每年的11月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3、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6年11月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4年11月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4、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5、发行方式:具体发行方式参见发行公告。
16、发行对象及配售安排:本次债券向社会公开发行,不向发行人原A股股东进行优先配售。
17、担保方式:本期公司债券由华仪集团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8、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鹏元资信综合评定,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
19、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1、发行费用概算:本期公司债券发行总计费用(包括承销和保荐费用、委托管理费用、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等)预计不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1.5%。
22、新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交易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申请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交易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23、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4、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25、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经监管部门批准,本期债券亦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26、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期公司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1年11月7日
发行首日:2011年11月9日
预计发行日期:2011年11月9日至2011年11月11日
网上申购期:2011年11月9日
网下认购期:2011年11月9日至2011年11月11日
(二)本期公司债券上市地点安排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四、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
名称: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道荣
住 所: 浙江省乐清市经济开发区(盐盆新区)纬四路
电话: 0577-61528888
传真: 0577-62237777
联系人: 张传晕、骆克梅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住所:杭州市杭大路1号
电话:0571-87903765、0571-87902082
传真:0571-87902749
项目主办人:周亮、华佳
项目组人员: 陈亦周、范勇光
(三)分销商
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
联系人:张协、郭冰洁
邮编:215028
电话:0512-62938677、62938091
传真:0512-62938670
(四)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王玲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北京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
40层
电话:010-58785588
传真:010-58785599
经办律师:孙冲、姜涛
(五)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少先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溪路128号新湖商务大厦9楼
电话:0571-88216882
传真:0571-88216860
经办会计师:朱大为、吕瑛群
(六)担保人
名称:华仪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道荣
住所:浙江省乐清市宁康西路138号
电话:0577-62666666
传真:0577-62533888
联系人:周丕荣
(七)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思源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3楼
电话:021-51035670
传真:021-51035670-8015
经办人:李飞宾、刘洪芳
(八)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住所:杭州市杭大路1号
电话:0571-87903765
传真:0571-87902749
联系人:周亮、华佳
(九)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上海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张育军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7813
(十)公司债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迪彬
住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
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十一)保荐人(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银行账户: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1202020629900012522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湖墅支行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次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次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募集说明书对本次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次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次债券的担保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四)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次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第二节 担保事项和评级情况
本期公司债券由华仪集团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一、担保情况
(一)担保人基本情况
1、担保人概况
| 公司名称: | 华仪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
| 公司住所: | 乐清市乐成镇宁康西路138号 |
| 法定代表人: | 陈道荣 |
| 注册资本: | 12,000万元 |
| 成立日期: | 1997年9月12日 |
| 经营范围: | 低压电器、电子元件、仪器仪表(不含计量器具)、机械设备及配件、五金工具、家用电器、灯具、电线电缆、电缆附件、互感器、太阳能设备、水利水电设备、电能表研发、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对实业投资、对房地产投资(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华仪电器集团成立于1997年9月12日,是国家定点生产高低压开关设备企业、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单位、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2000年至今保持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机械行业500强地位,2003年至今荣列中国成长企业100强、中国电气工业100强,荣获“2004年中国电气产业制造十大领军企业”等。企业主要从事低压电器、矿用电器、电能仪表、热电表、化工和房地产等,重点产品荣获“国家免检产品”、“浙江省名牌产品”。
2、担保人最近一年其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根据华仪集团2010年度、2011年1-6月合并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其中,2010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乐清永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1年1-6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 项目 | 2011年6月30日 | 2010年12月31日 |
| 总资产(万元) | 492,538.15 | 433,043.17 |
| 总负债(万元) | 234,931.37 | 264,070.12 |
| 净资产(万元) | 129,956.03 | 93,093.52 |
| 资产负债率(%) | 47.70 | 60.98 |
| 流动比率(倍) | 1.52 | 1.15 |
| 速动比率(倍) | 1.30 | 0.93 |
| 项目 | 2011年1-6月 | 2010年度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109,323.70 | 268,452.31 |
| 利润总额(万元) | 7,068.14 | 26,587.74 |
| 净利润(万元) | 2,355.12 | 10,708.11 |
| 净资产收益率(%) | 1.81 | 11.50 |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期末净资产。
(下转1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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