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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11-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1-013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11月2日以传真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1 年11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4人)。独立董事竹立家、朱红军、徐海云、王建增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何启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中国巨潮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中国巨潮网的《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中国巨潮网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07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1-014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1年11月 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11年11月2日以电话通知并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龚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中国巨潮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11月07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1-015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11月07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369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37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7.80元,募集资金总额65,86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1,362.30万元,超募资金金额为7,758.67万元。公司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沪众会验字(2011)第4591号)予以确认。

    二、本次募集资金目前使用情况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截止2011年10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26,750.771866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用途说明
    1明水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项目18992.1000用于明水项目建设。
    2超募资金7758.671866已使用完毕。用于偿还创尔特的银行借款。
    合 计26750.771866 

    除上述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外,公司现时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有34611.53万元。

    三、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创尔特燃气具扩建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9.78%,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使用期满后,公司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对外披露。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是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时,公司将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目前所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

    四、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实施

    1、公司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对前述闲置募集资金所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对前述闲置募集资金所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竹立家、朱红军、徐海云、王建增对公司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是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时,公司承诺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目前所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故此,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4、保荐机构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认为: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单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6个月。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同时,公司将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目前所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07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1-016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和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邓志敏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即“公司审计部”)负责人。聘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附:邓志敏女士个人简历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07日

    附:邓志敏女士个人简历

    邓志敏,中国国籍,女,30岁,毕业于兰州商学院,管理学学士,本科学历。2007年7月入职,曾任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科长、经理助理等工作。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1-017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资概述

    根据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在黑龙江省宁安市投资生物质发电项目(简称“宁安项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根据宁安项目投资进度安排,公司拟用自有资金向宁安公司增加注册资本5850万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宁安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50万元增加至6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对外投资属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介绍

    名 称: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号: 442000000026068

    住 所: 中山市小榄工业大道南42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何启强

    注册资本: 14,800万元

    实收资本: 14,800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 工业、农业、生活废弃物、污水、污泥、烟气的治理和循环利用,治污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利用太阳能、空气能、燃气、燃油的器具产品和节能供暖产品、厨卫产品及配件的研发、制造、销售;投资办实业。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名 称: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宁安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号:233003100008836

    住 所: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宁安市宁安农场场部综合楼-0402

    法定代表人姓名:何启强

    注册资本: 壹佰伍拾万元

    实收资本:壹佰伍拾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其他能源发电(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审批后方可经营)。

    四、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增资可以增加宁安公司的自有资本额,降低资产负债率,提升运营能力,加快投资项目建设,从而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五、 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