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南电有望获1.4亿元退税
2011-11-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施浩 ○编辑 裘海亮
⊙记者 施浩 ○编辑 裘海亮
深南电今日公告,公司近日经与审计机构等各方确认,按照中海油明确的预估方法,将获天然气增值税退还款1.4亿元,该笔收入将增加公司2011年度的营业外收入,弥补主业亏损。
公告称,自2011年1月1日至9月底,公司及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共向中海油采购天然气量1835万吉焦,按照中海油明确的预估方法,预计归属母公司的天然气增值税退还款为1.4亿元,具体数据以经审计的年报数据为准,该等款项目前尚未收到。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税总局2011年8月1日联合下发的文件,对于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中海油采购天然气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将获得国家税收返还。同时,根据公司与中海油的相关约定,如果卖方争取到了优惠的税收待遇,卖方应将相应的税收优惠退还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