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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黑龙江证监局《责令整改决定书》
    责令整改情况报告的公告
    2011-11-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2011-038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黑龙江证监局《责令整改决定书》

      责令整改情况报告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黑龙江证监局”)于2011年10月17日—21日对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3年来规范运作及财务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针对现场检查中存在问题出具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1]15号《关于对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责令整改决定书》”)。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董事会和监事会,组织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对《责令整改决定书》进行了认真学习,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了深刻反思。本着严格自律、认真整改、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按照《责令整改决定书》中提出的整改要求,针对提及的问题逐项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报告公告如下:

      一、公司治理方面

      《责令整改决定书》中指出:“你公司未按照《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工作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09]34号)要求,进一步完善董事会相关工作制度,建立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整改情况:本公司独董此前在编制和审核年报过程中,已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独董所需履行的职责。在获悉存在以上问题后,公司立即按《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工作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09]34号)要求,制定了《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1年10月29日公告)。公司把本次整改视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加强制度建设的良机,认真吸取教训,提高认识,加强学习,切实落实整改,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要求,不断加强公司治理结构建设,完善公司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

      该项工作由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执行。

      二、会计核算和财务处理方面

      《责令整改决定书》中指出:“你公司子公司日常会计核算仍需加强,个别收入确认存在跨期现象。”

      整改情况:此现象的出现乃公司子公司财务人员对会计业务中有关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规定、规则学习和领会不够深刻,缺乏相关经验,对会计核算工作的把握程度不够,致使在日常会计核算中出现以上问题。公司经核查,“个别收入确认存在跨期现象”仅存在于2011年年度内,且对2011年全年公司业绩不会产生影响。公司将以本次事件为教训,对公司及子公司财务人员制定了培训计划,加强培训,并要求有关人员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责任意识,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该项工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执行。

      通过此次黑龙江证监局局对本公司的全面检查及现场工作指导,公司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本公司将以此为契机,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要求,本着认真学习,务求实效,持之以恒的原则,不断加强公司治理结构建设,积极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并积极配合黑龙江证监局对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管,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切实保障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受侵害,以更加规范的运作和良好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7日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2011-039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11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和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11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黑龙江证监局<责令整改决定书>责令整改情况的报告》

      董事会认为,通过此次黑龙江证监局对本公司的全面检查及现场工作指导,公司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进一步促进了公司规范化运作的意识,董事会同意该报告。

      本公司将以此为契机,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要求,本着认真学习,务求实效,持之以恒的原则,不断加强公司治理结构建设,积极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并积极配合黑龙江证监局对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管,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切实保障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受侵害,以更加规范的运作和良好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7日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2011-040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11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和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1年11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监事应出席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奇观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论、认真审议,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黑龙江证监局<责令整改决定书>责令整改情况的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落实黑龙江证监局《责令整改决定书》的整改工作是认真负责的,公司对《责令整改决定书》中需要改正的事项逐条进行整改和落实,形成了整改报告,使公司运作更为规范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证监局的要求,监事会同意该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