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2011-11-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机电 公告编号:临2011-047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2011年10月11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购买浙大网新科技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房产暨重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表述有误,现更正如下:
原文:“三、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2、付款方式及期限
首付加商业银行按揭贷款。银行按揭金额预计为房产交易价格的50%,具体按揭金额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备案的房产买卖合同为准。众合机电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出卖人指定银行提交完备的贷款申请资料,签妥办理按揭贷款手续须由买受人签署的合同及其他全部文件,缴纳办理按揭贷款所需的费用。如因众合机电原因及政策原因需提高首付、提高贷款利率或不能办理按揭贷款的,则众合机电应在接到网新实投或银行相关通知之日起15日内与网新实投及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并自筹资金付清相应房款,若众合机电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清相应房款或逾期付款的,应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更正后:“三、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2、付款方式及期限
分期付款。本公司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出卖人支付40%首期款计人民币82,122,517.20元;在合同签订日起180天内,支付剩余60%房款计人民币123,183,775.80元整。”
对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