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等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请各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有关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认真阅读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
重要提示
1、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雪人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4,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746 号文核准。发行人的股票代码为002639,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网下发行8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0.00%,网上发行3,2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00%。
3、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 将于2011 年11月10日(T-6,周四)至2011 年11月15日(T-3,周二)期间,组织本次初步询价;并将于2011 年11月10 日(T-6,周四)至2011 年11 月14日(T-4,周一)期间,组织本次发行现场推介。符合要求的询价对象可自主选择在北京、上海或深圳参加现场推介会。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都证券负责组织,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4、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询价对象为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中界定的询价对象,且已在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机构,包括国都证券自主推荐且已在协会登记备案的询价对象。
5、上述询价对象于初步询价截止日2011 年11月15日(T-3,周二)12:00前已完成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工作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主承销商的证券自营账户、与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管理的配售对象除外)。股票配售对象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提供有效申报的,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6、本次询价以配售对象为报价主体,采取价格与申购数量同时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元,每个配售对象最多可申报三档价格。配售对象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参与时须同时申报价格和数量,由询价对象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统一申报。配售对象自行确定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为促进询价对象认真定价,综合考虑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及国都证券研究所对发行人的合理估值区间,国都证券将配售对象的最低申购数量和申报数量变动最小单位即“申购单位”均设定为80万股,即配售对象的每档申购数量必须是80万股的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的累计申购数量不得超过800万股。
8、国都证券和发行人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申购总量,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和募集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名单及有效申报数量。
9、发行价格确定后,报价不低于发行价格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未参与初步询价以及参与初步询价但报价低于发行价格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的有效申报数量。配售对象应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申购数量的乘积缴纳申购款,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国都证券将把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协会备案。
10、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国都证券和发行人将通过摇号抽签方式进行配售。本次摇号采用按申购单位(80万股)配号的方法,按配售对象的有效申购数量进行配号,每一申购单位获配一个编号,最终摇出10个号码,每个号码可获配80万股股票。
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等于800万股,国都证券和发行人将按照配售对象的实际申购数量直接进行配售。
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800 万股,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1、回拨机制:网上申购不足时,不足部分将向网下回拨,由参与网下的机构投资者认购;仍然认购不足的,国都证券将推荐其他投资者认购。此时,国都证券和发行人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公告相关回拨事宜。
12、国都证券和发行人将于 2011年 11月 22日在《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中公布配售结果及配售对象的报价情况。
13、初步询价结束后,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国都证券和发行人将中止发行,并及时公告中止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1)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 20家;
(2)网下报价情况未及国都证券和发行人预期;
(3)国都证券和发行人就发行价格未取得一致;
(4)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发行数量800万股;
(5)网上申购不足且向网下回拨后仍然申购不足。
14、配售对象获得本次网下配售的股票的持有期不得少于 3个月,持有期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
15、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进行网下报价的配售对象,均不能再参与网上申购。
16、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和推介的事宜进行说明,询价对象如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读 2011年11月 9日(T-7日,周三)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 年修订)》可于深交所网站(www.szse.cn)查询。
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日程安排
日期 | 安排 |
T-7日 2011年 11月 9日(周三) |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和《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
T-6日 2011年 11月 10日(周四) | 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初步询价,在深圳路演推介 |
T-5日 2011年 11月 11日(周五) | 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初步询价,在上海路演推介 |
T-4日 2011年 11月 14日(周一) | 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初步询价,在北京路演推介 |
T-3日 2011年 11月 15日(周二) | 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初步询价,15:00结束 |
T-2日 2011年 11月 16日(周三) |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确定发行价格、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及其有效申报数量 |
T-1日 2011年11月 17日(周四) | 刊登《发行公告》和《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网上路演 |
T日 2011年11月 18日(周五) | 网上发行申购(9:30-11:30,13:00-15:00) 网下申购资金验资并配号 |
T +1日 2011年 11月 21日(周一) |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网下发行摇号抽签 |
T+2日 2011年 11月 22日(周二) | 刊登《网下摇号抽签及配售结果公告》和《网上中签率公告》,网下发行多余款项退款,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
T+3日 2011年 11月 23日(周三) |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网上申购资金解冻到账 |
注:
1、T日为网下申购缴款日、网上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国都证券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询价对象无法正常使用电子平台进行报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询价对象及时与国都证券联系。
二、路演推介的具体安排
国都证券将于 2011年 11月 10日(T-6日,周四)至 11月 14日(T-4日,周一)期间,在深圳、上海和北京向可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的所有询价对象进行路演推介。具体安排如下:
推介日期 | 推介地点 | 地址 |
(T-6日,周四) 9:30–11:30 | 深圳星河丽思卡尔顿大酒店4楼宴会厅宥融厅 |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16号 |
(T-5日,周五) 9:30–11:30 | 上海金茂君悦大酒店裙房2搂宴会厅2+3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 |
(T-4日,周一) 9:30–11:30 | 北京金融街丽思卡尔顿酒店2楼宴会厅1+2 | 北京市金城坊东街1号 |
三、初步询价安排
1、本次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询价对象应办理深交所的电子平台数字证书,与深交所签订电子平台使用协议,成为电子平台的用户后方可参与初步询价。
2、本次初步询价期间为 2011年11月10日(T-6日,周四)至11月15日(T-3日,周二)每日 9:30–15:00,询价对象可通过电子平台为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填报价格和相应的申购数量。
3、本次询价以配售对象为报价主体,采取价格与申购数量同时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元,每个配售对象最多可以申报三档价格,每档申报价格对应的申购数量下限为80万股,且申购数量须是80万股的整数倍,各档申报价格对应的申购数量之和不得超过800万股。
申报“申购数量”及“申购价格”时应注意:
(1)每一配售对象最多可填写三档申购价格;
(2)假设某一配售对象填写的三档申购价格分别为P1、P2、P3,且P1>P2>P3,对应的申购数量分别为Q1、Q2、Q3,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为P,则:
若P>P1,该配售对象不能参与网下发行;
若P1≥P>P2,则该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为Q1;
若P2≥P>P3,则该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为Q1+Q2;
若P3≥P,则该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为Q1+Q2+Q3。
4、股票配售对象申报的以下情形将被视为无效申报:股票配售对象未在初步询价截止日2011年11月15日(T-3日,周二)12:00 前完成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股票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申报信息与备案信息不一致的;申报价格低于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申报数量;累计申报数量超过800 万股以上的部分;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认的其他情形。
5、询价对象的申报一经提交,不得撤销。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报价或申报数量的,应在电子平台填写具体原因。询价对象每次申报及修改情况将由国都证券向中国证监会报送。
6、配售对象的托管席位号系办理股份登记的重要信息,托管席位号错误将会导致无法办理股份登记或股份登记有误,请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正确填写托管席位号,如发现填报有误请及时与国都证券联系。
四、保荐机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武雪、唐俊文
联系及咨询电话:(010)84183165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
邮编:100007
发行人: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