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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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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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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1-11-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1-037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1年11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11年10月2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传真方式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2011年8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1年9月2日召开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一系列与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决定向不超过十名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投资者发行数量不超过4,600万股(含4,600万股)A股股份,拟募集资金净额不超过48,000万元。

    由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以来,国内证券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慎重考虑,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以及发行决议的有效期进行了调整,发行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内容如下:

    1、发行数量(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5,500万股(含5,500万股),在该范围内,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项目资金需求、发行价格等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因公司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引起公司股份变动的,发行数量按照总股本变动的比例相应调整。

    2、定价方式(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发行价格根据以下原则确定: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发行价不低于9.25元/股。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发行具体情况,按照前述定价原则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情况,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除权、除息调整。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最近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后核准的方案为准。

    二、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进行调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本预案(修订版)全文详见《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公司2011-038号公告《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最近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11月24日(星期四)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事宜。会议通知详见本公司2011-039号公告(刊载于2011年11月9日的《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11月8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1-039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1年11月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1年11月24日召开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1年11月24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1年11月23日-2011年11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11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11月23日15:00至2011年11月2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将于2011年11月18日(星期五)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

    3、股权登记日:2011年11月16日(星期三)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

    6、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至2011年11月16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也可授权他人(附授权委托书)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3)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4)保荐机构代表。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包括以下子项,各子项需要逐项审议:

    ①发行数量

    ②定价方式

    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的议案》

    上述议案详见2011年11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公告号:2011-038号)。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11年11月21日9:00 至17:00;

    6、登记地点:成都公司办公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11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272;投票简称:川润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对应申报价格
    总议案下列全部2个议案100
    议案一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1.00
     ①发行数量1.01
     ②定价方式1.02
     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1.03
    议案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的议案2.00

    注:

    A、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B、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为有效意见,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C.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11月23日15:00至2011年11月2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丹 谢光勇

    电话:028-61777787

    传真:028-61777787

    地址:四川成都郫县现代工业港港北六路85号

    邮编:511743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1月8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一、议案表决

    序号议案授权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数量   
    (2)定价方式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的议案   

    请用“√”或“×”来表示。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三、本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为委托人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