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25版)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如股指期货等),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1、决策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标的指数的相关规定是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的决策依据。
2、决策和交易机制
本基金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
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决定有关指数重大调整的应对决策、其他重大组合调整决策以及重大的单项投资决策。
基金经理的主要职责是决定日常指数跟踪维护过程中的组合构建、调整决策以及每日申购赎回清单的编制决策。
中央交易室负责交易执行和一线监控。通过严格的交易制度和实时的一线监控功能,保证基金经理的投资指令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得到高效的执行。
3、投资程序
研究、决策、组合构建、交易、评估及组合维护的有机配合共同构成了本基金的投资管理程序。严格的投资管理程序可以保证投资理念的正确执行,避免重大风险的发生。
(1)研究支持:金融工程部依托公司整体研究平台,整合外部信息以及券商等外部研究力量的研究成果开展指数跟踪、成份股公司行为等相关信息的搜集与分析、流动性分析、误差及其归因分析等工作,以作为基金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
(2)投资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依据金融工程部提供的研究报告,定期召开或遇重大事项时召开投资决策会议,决策相关事项。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每日进行基金投资管理的日常决策。
(3)组合构建:根据标的指数情况,结合研究支持,基金经理以完全复制指数成份股权重的方法构建组合。在追求跟踪误差和偏离度最小化的前提下,基金经理将采取适当的方法,以降低买入成本、控制投资风险。
(4)交易执行:中央交易室负责具体的交易执行,同时履行一线监控的职责。
(5)绩效评估:金融工程部定期和不定期对基金进行投资绩效评估,并提供相关报告。绩效评估能够确认组合是否实现了投资预期、组合误差的来源及投资策略成功与否,基金经理可以据此检讨投资策略,进而调整投资组合。
(6)组合监控与调整:基金经理将跟踪标的指数变动,结合成份股基本面情况、成份股公司行为、流动性状况、基金申购和赎回的现金流量情况以及组合投资绩效评估的结果等,采取适当的跟踪技术对投资组合进行监控和调整,密切跟踪标的指数。
基金管理人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环境变化和实际需要对上述投资管理程序做出调整,并在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标的指数。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上证180公司治理指数。
本基金标的指数变更的,业绩比较基准随之变更并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股票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紧密跟踪标的指数,具有和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风险较高、收益较高的品种。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1年7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期为2011年4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所载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师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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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2)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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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的股票投资明细
(1)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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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期末未持有债券。
6、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和处罚。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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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6)本基金本报告期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7)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1年6月30日,所载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师审计。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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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上证180公司治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9年9月25日至201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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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3个月。截至2011年6月30日,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上市费及年费;
5、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8、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9、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10、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合理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管理费率为0.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托管费率为0.1%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年费率÷当年天数,根据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供应商签订的相应指数许可协议的规定,本基金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年费率为0.03%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基金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每日计提,按季支付。根据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供应商签订的相应指数许可协议的规定,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自然季度)人民币50,000元,当季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不足50,000元的,按照50,000元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每年1月,4月,7月,10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上季度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标的指数供应商根据相应指数许可协议变更上述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费率和计费方式,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和计费方式实施日前2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4)除管理费和托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2.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申购、赎回的对价及费用
(1)申购对价、赎回对价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数额确定。申购对价是指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赎回对价是指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应交付给赎回人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2)申购赎回清单由基金管理人编制。T日的申购赎回清单在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市前公告。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公告,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投资者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申购或赎回份额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注册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基金收取认购费的,可以从认购费中列支。
(四)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五)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总体更新
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更新了“重要提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关服务机构”、“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基金的投资”、“基金的业绩” 以及“其他应披露事项”等部分的内容。
“重要提示”部分
更新了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相关内容截止日。
“三、基金管理人”部分
1、“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更新相关信息。
2、“ (二)主要成员情况”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更新监事会成员名单及信息。
“3、公司高管人员”
更新高管人员名单及信息。
“4、本基金基金经理”
更新基金经理相关信息。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更新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职务信息。
“四、基金托管人”部分
更新了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及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等内容。
“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1、“(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更新本基金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相关信息。
2、“(二)注册登记机构”
更新注册登记机构相关信息。
“十、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部分
“(七)申购赎回清单的内容与格式”
更新申购赎回清单格式的信息。
“十一、基金的投资” 部分
更新“(十三)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数据截止到2011年6月30日。
“十二、基金的业绩” 部分
更新基金的业绩,数据截止到2011年6月30日。
“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
更新了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期间,涉及本基金的相关信息披露。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3,785,816,067.55 | 99.47 |
其中:股票 | 3,785,816,067.55 | 99.47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 | - |
其中:债券 | -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3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5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9,514,831.41 | 0.25 |
6 | 其他各项资产 | 10,492,224.98 | 0.28 |
7 | 合计 | 3,805,823,123.94 | 100.00 |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 农、林、牧、渔业 | - | - |
B | 采掘业 | 442,608,395.70 | 11.64 |
C | 制造业 | 782,787,003.89 | 20.59 |
C0 | 食品、饮料 | 17,733,306.06 | 0.47 |
C1 | 纺织、服装、皮毛 | 19,684,658.91 | 0.52 |
C2 | 木材、家具 | - | - |
C3 | 造纸、印刷 | - | - |
C4 |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 50,218,190.57 | 1.32 |
C5 | 电子 | 9,841,351.40 | 0.26 |
C6 | 金属、非金属 | 240,173,772.03 | 6.32 |
C7 | 机械、设备、仪表 | 413,956,144.61 | 10.89 |
C8 | 医药、生物制品 | 31,179,580.31 | 0.82 |
C99 | 其他制造业 | - | - |
D |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116,761,646.99 | 3.07 |
E | 建筑业 | 181,384,166.38 | 4.77 |
F | 交通运输、仓储业 | 203,255,666.12 | 5.35 |
G | 信息技术业 | 124,918,789.76 | 3.29 |
H | 批发和零售贸易 | 73,924,466.39 | 1.94 |
I | 金融、保险业 | 1,637,871,861.41 | 43.08 |
J | 房地产业 | 169,514,971.16 | 4.46 |
K | 社会服务业 | 6,348,163.50 | 0.17 |
L | 传播与文化产业 | 9,678,574.09 | 0.25 |
M | 综合类 | 36,762,362.16 | 0.97 |
合计 | 3,785,816,067.55 | 99.57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601318 | 中国平安 | 5,001,747 | 241,434,327.69 | 6.35 |
2 | 600036 | 招商银行 | 18,461,352 | 240,366,803.04 | 6.32 |
3 | 600016 | 民生银行 | 33,720,747 | 193,219,880.31 | 5.08 |
4 | 600000 | 浦发银行 | 16,708,646 | 164,413,076.64 | 4.32 |
5 | 601166 | 兴业银行 | 11,271,869 | 151,944,794.12 | 4.00 |
6 | 601088 | 中国神华 | 4,923,764 | 148,402,246.96 | 3.90 |
7 | 600030 | 中信证券 | 10,393,239 | 135,943,566.12 | 3.58 |
8 | 601601 | 中国太保 | 4,692,772 | 105,071,165.08 | 2.76 |
9 | 601398 | 工商银行 | 22,792,583 | 101,654,920.18 | 2.67 |
10 | 600837 | 海通证券 | 10,520,138 | 94,891,644.76 | 2.50 |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250,000.00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49,264.64 |
3 | 应收股利 | 10,188,940.44 |
4 | 应收利息 | 4,019.90 |
5 | 应收申购款 | -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10,492,224.98 |
阶段 | 净值增长率①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过去三个月 | -4.93% | 1.15% | -5.82% | 1.13% | 0.89% | 0.02% |
2011年上半年 | 0.53% | 1.24% | -0.42% | 1.23% | 0.95% | 0.01% |
2010年度 | -18.07% | 1.57% | -19.79% | 1.58% | 1.72% | -0.01% |
2009年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 | 1.61% | 1.31% | 14.24% | 1.79% | -12.63% | -0.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