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徐锐 ○编辑 裘海亮
对于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污染的上市公司而言,向证监会提交再融资申请前获得国家环保部出具的环保核查意见,是公司再融资获得通过的必要条件。然而盘点今年以来再融资案例却发现,一些公司在运作过程中竟“本末倒置”,在环保核查未完结的前提下便提交再融资申请,个别公司甚至已完成了融资计划,而环保核查尚未完成。这一现象在安琪酵母定向增发过程中再次凸显。
国家环保部最新披露信息显示,针对安琪酵母申请再融资环保核查一事,在湖北、山东等地方环保部门报送核查初审意见的基础上,国家环保部决定对该公司环保核查予以公示,公示期从11月8日至17日。公示期间,环保部将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并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但现实却是,安琪酵母本次定向增发事宜早在今年8月便已完成,通过向7名特定投资者增发股份,公司共募得资金8.14亿元。而按照正常程序,国家环保部将结合公示情况提出核查意见及建议,若核查最终通过,安琪酵母方可向证监会提出再融资申请。也就是说,安琪酵母此前未获环保部最终核查意见便率先向监管部门递交了再融资申请。
与安琪酵母类似,皖维高新今年3月通过定向增发完成9.16亿元募资,而事隔两月之后,国家环保部在今年5月才通过与本次再融资相关的环保核查申请。
而另有一些公司则是在环保核查完成前便获得了再融资批文。以酒钢宏兴为例,公司去年末拟通过定向增发的方式,募集资金购买酒钢集团天风不锈钢有限公司100%股权及榆钢支持地震灾区恢复重建项目,该定增事项今年6月获得证监会发审委有条件审核通过。然而,国家环保部在再融资环保核查中发现,酒钢宏兴存在6项2009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时承诺整改的环保问题尚未完成,故暂停其上市环保核查,公司再融资计划由此搁浅。此后,酒钢宏兴经整改最终于今年10月通过了环保核查,增发方案也于本月初获得了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批文。
分析人士指出,环保部进行环保核查的目的,是避免上市企业因环境污染问题带来投资风险,调控社会募集资金投资方向;一些公司“绕过”环保核查直接上报再融资方案,显然是对环保的不重视。此外,由于环保核查工作涉及上市公司、中介机构、环保部、证监会等多个环节,今后各方若加强沟通,也可有效避免上述“异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