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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1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精华 公告编号:2011-031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11月9日上午9时在宁波市和义路99号维科大厦10楼会议室召开。参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123,085,10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94%,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副董事长周永国先生主持本次大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推选黄福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推选黄福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黄福良先生具备《公司法》、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任职资格,品行端正,综合素质颇高,拥有三十余年丰富的纺织类专业技能与知识,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

      上述董事人选由本次股东大会正式选举产生,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该事项表决结果为:同意123,085,107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和义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农和朱挺炜作现场见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