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 楚天高速 证券代码:600035 公告编号:2011-032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11月9日下午15:00时在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9号5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公司股份590,704,8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40%。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祝向军先生主持,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59,070.4867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具体内容如下:
1、计划发行规模
本次拟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2、短期融资券发行日期及期限
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或分期择机发行。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期限不超过365天。
3、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目的
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募集的资金将主要用于置换商业银行借款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4、短期融资券发行方式
本次短期融资券由承销机构以余额包销方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组织发行。
5、短期融资券发行利率
根据公司评级情况、拟发行期间市场利率水平和银行间债券市场情况以及承销商协商情况确定。
6、短期融资券承销商
本次短期融资券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
7、短期融资券发行对象
本次短期融资券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发行。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的实际需要全权决定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的时机、发行批次、发行数量、发行利率、募集资金用途等,并办理相关手续加以实施。
本次会议经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张国藩、杨玲律师现场见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