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者“无罪”
2011-1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何军
资本市场从不缺少跌宕的故事,情节有时比电影还要精彩。
上周开始发酵的八菱科技董事长涉嫌职务侵占一案,9日终于有了官方说法。南宁市公安局称,该案件采取的是秘密侦查,涉案人不知情。由此,保荐机构认为,八菱科技二次上会时不存在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而且在撤案后,符合上市条件。据深交所昨日公告,八菱科技将于11日挂牌。
虽然从事后的解释看,保荐机构的推导过程可以自圆其说,监管部门也没有理由否决公司的上市申请,但其中隐藏的逻辑悖论却显而易见,应当引起市场各方的警惕。
八菱科技董事长顾瑜涉嫌职务侵占一案的立案时间是今年4月14日,撤案时间是11月1日,这就意味着在这期间的7个月里,顾瑜处于“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状态。
而八菱科技二次上会时间是10月17日,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很显然,在八菱科技二次上会时,企业是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如今,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以顾瑜不知情为由,来取代顾瑜被立案侦查的事实,进而得出撤案后,公司符合IPO条件的结论,实属偷换概念、本末倒置。
(下转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