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财经新闻
  • 5:公司
  • 6:市场
  • 7:互动
  • 8:书评
  • 9:股市行情
  • 10:市场数据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完成的公告
  •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有关事项
    的更正公告
  •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部分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的公告
  •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股权拍卖流拍的公告
  •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费收入公告
  •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办更办公地址的公告
  •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及豁免要约收购义务获
    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 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
    暨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股权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CDM 减排项目
    获得联合国核查确认的公告
  •  
    2011年11月12日   按日期查找
    3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 32版:信息披露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完成的公告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有关事项
    的更正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部分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的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股权拍卖流拍的公告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费收入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办更办公地址的公告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及豁免要约收购义务获
    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
    暨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股权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CDM 减排项目
    获得联合国核查确认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1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1-L41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在会议召开期间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11月11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于庄春晖园温泉度假村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唐军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56,701,63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7.56%。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出售全资控股子公司北京东光兴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① 表决情况:

      同意56,701,6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②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吴琥、胡冰

      3、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赵洋

      4、结论性意见:股份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