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1-079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11月8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11年11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参与表决董事8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表决,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其中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具体制定公司本期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条款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债券期限、担保事项、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间、是否分期发行、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募集资金具体用途、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是否设置回售选择权或票面利率上调选择权等条款、网上网下发行比例等事项”。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目前债券市场利率情况和公司实际,董事会决定调整本次债券发行规模,对《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原修订的发行方案中发行规模为:“本期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分两期发行,每期发行金额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人民币。”
现修订调整为:“本期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
其他有关2011年公司债券发行事项不变。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