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国家级
技术中心的公告
关于公司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国家级
技术中心的公告
2011-1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11-034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国家级
技术中心的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2011年第29号公告,本公司技术中心被认定为第十八批享受优惠政策的国家级企业(集团)技术中心。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集团)技术中心等继续享受有关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技术中心将享受用于科学研究、试验的国外进口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的优惠政策。公司还可根据有关规定争取企业技术中心科技专项计划给予的资金支持和地方政府的财政补贴和配套经费。 公司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国家级技术中心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的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