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一致通过;鉴于被担保方江苏舜天盛泰工贸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舜天盛泰工贸有限公司;注册地点:南京市洪武路239号1503室;法定代表人:吴传斌;注册资本:2,000万元;经营范围:服装、针纺织品、汽车及零配件、五金建材、家用电器、箱包、玩具鞋帽、机械电子产品、电子计算机及配件、化工原料批发、零售,商业信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根据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确认的江苏舜天盛泰工贸有限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表和该公司2011年1-9月份财务报表(未审计),该公司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和经营成果如下:
单位:元
| 项 目 | 2011年9月30日 | 2010年12月31日 |
| 资产总计 | 207,438,599.69 | 183,504,019.26 |
| 负债合计 | 182,191,034.92 | 158,358,629.98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25,041,983.44 | 24,939,807.95 |
| 2011年1-9月份 | 2010年度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502,175.49 | 3,268,416.45 |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2、担保责任形式:连带责任;
3、担保期间:保证期限为1年,自授信合同签署之日起计算;
4、担保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
1、江苏舜天盛泰工贸有限公司目前正致力于扩大贸易规模,努力提升经营能力和业绩水平;本公司为其使用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有利于增强其资金实力,拓展业务规模,进一步提高盈利能力。
2、江苏舜天盛泰工贸有限公司的资产状况健康、经营成果较好,并且无不良贷款记录;本公司出资额占其注册资本的30%并拥有控制权,本公司是该公司控股股东,公司为其使用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风险可控。
公司独立董事钟永一先生、周友梅先生认为:
1、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一致通过;鉴于被担保方江苏舜天盛泰工贸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上述担保事项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监管法规的要求。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12,936万元人民币和150万美元。,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所涉事项的独立意见》;
3、江苏舜天盛泰工贸有限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表及2011年1-9月份财务报表;
4、江苏舜天盛泰工贸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担保事项,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287 证券简称:江苏舜天 编号:临2011-029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舜天(香港)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公司控股子公司舜天(香港)有限公司。
2、本次担保金额及为其担保累计金额:本次担保金额为150万美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为舜天(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累计为150万美元。
3、公司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4、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12,936万元人民币和150万美元。
5、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6、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一致通过。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董事会决议为控股子公司舜天(香港)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50万美元应收账款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2年,自授信合同签署之日起计算。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12,936万元人民币和150万美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一致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舜天(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香港湾仔告示打道56号东亚银行港湾中心1503室;
法定代表人:成俊;
注册资本:150万美元;
经营范围:贸易。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根据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确认的舜天(香港)有限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表和该公司2011年1-9月份财务报表(未审计),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经营成果如下:
单位:元
| 项 目 | 2011年9月30日 | 2010年12月31日 |
| 资产总计 | 59,683,117.91 | 59,465,426.66 |
| 负债合计 | 37,381,365.62 | 39,611,928.90 |
| 净资产 | 22,301,752.29 | 19,853,497.76 |
| 2011年1-9月份 | 2010年度 | |
| 净利润 | 2,728,264.80 | 4,000,351.16 |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2、担保责任形式:连带责任;
3、担保期间:保证期限为2年,自银行授信合同签署之日起计算;
4、担保金额:150万美元。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
1、舜天(香港)有限公司部分外汇应收账款周期较长,向银行申请应收账款融资额度,可以缓解长期应收账款造成的资金积压问题,提高资金流动性。
2、舜天(香港)有限公司的资产状况健康、经营成果较好,并且无不良贷款记录;本公司出资额占其注册资本的90%,本公司是该公司控股股东,对其拥有控制权,公司为其使用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风险可控。
公司独立董事钟永一先生、周友梅先生认为:
1、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一致通过,程序合法。
2、公司上述担保事项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监管法规的要求。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12,936万元人民币和150万美元,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所涉事项的独立意见》;
3、舜天(香港)有限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表及2011年1-9月份财务报表;
4、舜天(香港)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担保事项,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287 股票简称:江苏舜天 编号:临2011-030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11月7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1年11月12日在南京市软件大道21号B座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监事会成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徐志远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论,确定了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事项:
一、会议时间:2011年12月1日(星期四)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南京市软件大道21号B座1楼会议室
三、出席人员:
1、截至2011年11月22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已登记而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四、会议主持:公司董事长徐志远先生
五、审议事项
1、关于解决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之间房地产业务同业竞争及附带措施的议案;
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苏舜天盛泰工贸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1年期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1年11月23日-11月25日、11月28日—11月30日(9:00-17:30)
2、登记地点:南京市软件大道21号B座527
3、个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请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法人股东请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欲参会股东可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传真的方式办理参会登记。
七、会议咨询
联系人:孙本明;电话:025-52875694;传真:025-84201927;地址:南京市软件大道21号B座;邮编:210012
八、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预计会期半天。
以上事项,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
1、传真登记参会回执
2、授权委托书
传真登记参会回执
截至2011年11月22日收市时,本单位(本人)持有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将参加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帐号:
持股数:
出席人姓名:
股东签字或盖章:
2011年11月 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盖章或签名):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 托 意 见 表
| 序号 | 审 议 事 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房地产业务同业竞争及附带措施的 议案 | |||
| 2 |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苏舜天盛泰工贸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 提供1年期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
特别提示:以上委托意见表,如果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视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投票表决。
受托人: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