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11-043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10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了《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3、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以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11月15日上午10:00-11:00
2、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股权登记日:2011年11月8日
6、主 持 人:公司董事长 叶云宙 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投票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苏州分所郑媛女士、周勇先生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1,000,1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75%。
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苏州分所郑媛女士和周勇先生、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51,00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51,00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51,00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见证情况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苏州分所郑媛女士、周勇先生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苏州分所对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