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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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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1-1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11-32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1年11月15日(星期二)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11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1年11月14日下午3:00,投票结束时间为2011年11月15日下午3:00。

      2.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花园国际大酒店花园厅

      3.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李晓波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9人、代表股份3,659,596,8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64.2457%。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15人、代表股份2,085,4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0.036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人员的议案》

      补选高祥明先生、韩珍堂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并由高祥明先生接替胡玉亭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职务,由韩珍堂先生接替周宜洲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职务。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表决方式。

      表决情况:

      高祥明先生:同意3,659,596,805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4%;反对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2,085,489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6%。

      韩珍堂先生:同意3,659,596,805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4%;反对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2,085,489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6%。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监事人员的议案》

      补选张晓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表决情况: 同意3,660,430,145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7%;反对1,200,249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3%;弃权51,90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发行规模

      表决情况:同意3,661,449,745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反对232,549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弃权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2、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3,661,449,745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反对232,549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弃权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3、债券期限

      表决情况:同意3,661,449,745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反对232,549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弃权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4、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情况:同意3,661,449,745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反对232,549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弃权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5、上市场所

      表决情况:同意3,661,449,745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反对232,549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弃权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6、担保条款

      表决情况:同意3,661,449,745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反对232,549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弃权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7、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情况:同意3,661,449,745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反对232,549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弃权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8、本次发行对董事会的授权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3,661,449,745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反对232,549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弃权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9、偿债保障措施

      表决情况:同意3,661,449,745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反对232,549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弃权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四、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孙水泉、李晶

      3.结论性意见: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董事、监事简历

      董事:

      高祥明先生:男,196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1986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钢集团”)副董事长、党委常委、总经理。曾任太钢集团机动处副科长、科长、处长助理,太钢集团热连轧厂厂长助理,太钢集团机动处副处长、处长,太钢集团总经理助理,太钢集团董事、公司副总经理。高祥明先生未受到证监会、交易所惩诫。截至公告日,高祥明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0,000股。高祥明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韩珍堂先生:男,1965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1988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太钢集团董事、总会计师。曾任太钢集团销售处副科长、处长助理、副处长,太钢集团财务处处长、计财部部长,公司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韩珍堂先生未受到证监会、交易所惩诫。截至公告日,韩珍堂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3,020股。韩珍堂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监事:

      张晓东先生:男,1967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1990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太钢集团计财部部长。曾任深圳晋圆不锈钢公司财务总监、太钢集团财务处综合科副科长、会计科科长,太钢集团财务处副处长、计财部副部长,公司计财部部长。张晓东先生未受到证监会、交易所惩诫。截至公告日,张晓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张晓东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监事的资格。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11-33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1年11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1年11月7日分别以专人、网上发送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1人,实际表决的董事11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二名。原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胡玉亭先生因调任政府部门工作已辞去董事职务,公司副董事长缺额一名。公司董事会选举高祥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高祥明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副董事长资格。

      参会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