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产经新闻
  • 5:财经海外
  • 6:观点·专栏
  • 7:公 司
  • 8:公司纵深
  • 9:公司前沿
  • 10:创业板·中小板
  • 11:产业纵深
  • 12:特别报道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资金·期货
  • A6:市场·观察
  • A7:专版
  • A8:市场·调查
  • B1:披 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天津天士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
    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美国银行公司
    转让本行股份的公告
  •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11年11月16日   按日期查找
    B2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22版:信息披露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天津天士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
    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美国银行公司
    转让本行股份的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1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山鹰纸业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 2011-028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1月8日以书面送达、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1年11月15日上午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公司董事长王德贤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继续使用5.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须提请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并建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夏林、汤涌泉、杨义传、沈晓卿、方敏、鲁招金、孙后年、席彦群、江益民、张辉、余银华十一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席彦群、江益民、张辉、余银华四人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1、提名夏林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汤涌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杨义传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提名沈晓卿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提名方敏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提名鲁招金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提名孙后年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提名席彦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提名江益民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提名张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提名余银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须提请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本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直至产生新一届董事会成员。

    因年龄原因,王德贤先生不再作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会对王德贤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为山鹰纸业发展所做出的杰出贡献表示衷心感谢与诚挚敬意。

    同时,因连任时间已达六年,方一苗先生和戴红旗先生不再作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对方一苗先生和戴红旗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的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和衷心感谢。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1年12月1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1、《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附件一: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二: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附件三: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侯选人声明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件一: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夏林先生简历

    夏林先生,现年54岁,大专学历,经济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989年起历任马鞍山市造纸厂能源科科长、副厂长,马鞍山市山鹰造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马鞍山山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马鞍山山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汤涌泉先生简历

    汤涌泉先生,现年57岁,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1987年起历任马鞍山市造纸厂生产科长、技术副厂长,马鞍山市山鹰造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马鞍山山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马鞍山山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杨义传先生简历

    杨义传先生,现年57岁,大学本科学历,副研究员。1984年起历任中共马鞍山市委讲师团讲师,马鞍山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科长,马鞍山市山鹰造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马鞍山山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马鞍山山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沈晓卿女士简历

    沈晓卿女士,现年46岁,大专学历,助理工程师。1995年起历任马鞍山市山鹰造纸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主任、工会主席,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工会主席、监事会主席、副总经理,曾兼任扬州山鹰纸业包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苏州山鹰纸业纸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马鞍山市天福纸箱纸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马鞍山山鹰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马鞍山山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方敏先生简历

    方敏先生,现年43岁,大专学历,工程师。1989年起历任马鞍山市山鹰造纸有限责任公司质检科检验班长、质量管理处处长,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质量管理部部长、企业管理部部长,曾任马鞍山市金家庄区人大常委会委员。现任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副总经理。

    鲁招金先生简历

    鲁招金先生,现年46岁,大专学历,工程师,全国劳动模范。1986年起历任马鞍山市山鹰造纸有限责任公司设备处处长,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设备部经理、技术改造项目负责人、总经理助理。现任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孙后年先生简历

    孙后年先生,现年43岁,高中学历。2002年起历任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六车间主任、四车间主任、二分厂造纸车间主任、二分厂副厂长。现任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席彦群先生简历

    席彦群先生,现年48岁,大学本科学历,民主同盟盟员,会计学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1983 年起历任华东冶金学院经济管理系助教,华东冶金学院商学院讲师,安徽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安徽工业大学公司治理与运营研究中心副主任。现任安徽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安徽工业大学MBA教育中心常务副主任,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江益民先生简历

    江益民先生,现年53岁,大学本科学历,律师。1983年起历任中共马鞍山市市委党校教师,安徽长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曾兼任安徽省律师协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金融证券委员会委员、中共马鞍山市律师联合支部副书记。现任安徽长城律师事务所主任,马鞍山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共马鞍山市政法委员会法律监督员,马鞍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委员,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辉先生简历

    张辉先生,现年49岁,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制浆造纸专业教授。1982年起历任江苏沛县造纸厂总工程师、副厂长、厂长、党委书记,南京林业大学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系副主任、系主任。现任江苏省制浆造纸科学与技术重点实验室主任,南京林业大学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

    余银华先生简历

    余银华先生,现年44岁,硕士研究生学历,证券保荐代表人。1992年起历任南京农业大学教师,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现任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附件二: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现提名席彦群先生、江益民先生、张辉先生、余银华先生为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席彦群先生、江益民先生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被提名人张辉先生、余银华先生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张辉先生、余银华先生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被提名人张辉先生、余银华先生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被提名人席彦群先生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具备注册会计师、会计学专业教授资格。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15日

    附件三: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席彦群,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为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或者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等四类资格之一。(本条适用于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形,请具体选择符合何种资格)。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席彦群

    2011年11月15日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江益民,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为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或者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等四类资格之一。(本条适用于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形,请具体选择符合何种资格)。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江益民

    2011年11月15日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张辉,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为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或者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等四类资格之一。(本条适用于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形,请具体选择符合何种资格)。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辉

    2011年11月15日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余银华,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为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或者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等四类资格之一。(本条适用于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形,请具体选择符合何种资格)。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余银华

    2011年11月15日

    股票简称:山鹰纸业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 2011-029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1年11月15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3名监事全部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永霞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继续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好效益;公司继续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承诺于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将以自有资金及时、足额地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继续使用5.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名田永霞、江胜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请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上述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1、 提名田永霞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提名江胜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附: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田永霞女士简历

    田永霞女士,现年56岁,大专学历,统计师。1980年起历任马鞍山市造纸厂综合计划科科长,马鞍山市山鹰造纸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计划处处长,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兼任马鞍山市天福纸箱纸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江胜先生简历

    江胜先生,现年31岁,本科学历。2002年起历任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仓储部主任、企业管理部副主任、审计监察部经理。现任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兼任扬州山鹰纸业包装有限公司生产副总经理。

    股票简称:山鹰纸业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 2011-030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

    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2011年第一次扩大会议于2011年11月14日上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会议由副总经理杨义传先生主持。公司16名职工代表出席了会议。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选举朱皖苏同志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特此公告。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朱皖苏女士简历

    朱皖苏女士,现年42岁,大专学历,档案管理助理馆员。2003年起任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工会副主席、办公室主任。

    股票简称:山鹰纸业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 2011-031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年产45万吨造纸项目”的建设,按项目实施进度分期逐步投入。由于项目建设期较长,将造成部分募集资金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四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公司拟继续使用5.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6个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383号文《关于核准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2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4.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5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1,020,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24,980,000.00元。募集资金已于2011 年4 月18日划至本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对上述资金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11〕1-4 号《验资报告》。

    二、公司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于2011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2011年5月13日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以5.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已于2011年11月9日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三、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司拟继续使用5.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6个月。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公司承诺该部分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并承诺于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及时、足额地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近年来,公司充分利用自身造纸配套规模优势和承接产业带转移区位优势,加紧实施产品中部市场拓展战略,公司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营业收入增长明显,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也相应增加。另外,为确保后续生产销售规模扩大之需,公司计划适当增加原材料的储备量。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5.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继续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好效益;公司继续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承诺于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将以自有资金及时、足额地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继续使用5.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意见如下: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鹰纸业”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文件的要求,对山鹰纸业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进行了尽职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383号文《关于核准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20,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80 元/股。截至2011 年4 月18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5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1,020,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24,98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为年产45万吨造纸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102,498万元,按项目实施进度分期逐步投入。由于项目建设期较长,将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2011年4月22日山鹰纸业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1年5月13日山鹰纸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以5.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2011年5月16日山鹰纸业从募集资金专户中划出5.1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11年11月9日,该部分资金已全额划回山鹰纸业募集资金专户。

    由于项目建设还需要一段时间,仍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本次拟以5.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申请,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文件的要求。

    因此,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同意公司以不超过51,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6个月。同时,本保荐机构将切实履行持续督导义务,督促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就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及归还情况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数额超过募集资金金额的10%,该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股票简称:山鹰纸业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 2011-032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1年12月1日下午2:00开始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三、会议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表决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议案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将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12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四、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11月24日

    五、会议出席对象

    1、凡截止2011年11月24日下午3: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并参与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六、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股东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卖股票,其具体投票操作程序详见附件二。

    七、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由非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股东账户卡。

    凡是在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投票。

    2、登记时间:2011年11月30日8:00-17:00。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以在现场会议召开当日(2011年12月1日)进行登记。

    3、登记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勤俭路3号公司证券部

    八、其他事项

    1、会期预定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联系人:孙红莉 丁伯节

    3、邮编:243021

    4、电话:0555-2826275、2826321

    5、传真:0555-2826369

    特此公告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单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投票指示: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打印、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附件二:

    股东参加2011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程序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沪市挂牌投票简称
    738567山鹰投票

    2、表决议案

    序号议案内容对应的申报价格
    1《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1.00元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2.00元
    2.1选举夏林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2.01元
    2.2选举汤涌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2.02元
    2.3选举杨义传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2.03元
    2.4选举沈晓卿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2.04元
    2.5选举方敏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2.05元
    2.6选举鲁招金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2.06元
    2.7选举孙后年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2.07元
    2.8选举席彦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8元
    2.9选举江益民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9元
    2.10选举张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10元
    2.11选举余银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11元
    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3.00元
    3.1选举田永霞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3.01元
    3.2选举江胜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3.02元
    4上述所有议案99.00元

    注:99 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赞成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二、投票举例

    1、如投资者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第一个议案投赞成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738567买入1.00元1股

    2、如投资者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738567买入99.00元1股

    三、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