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享受科研设备进口免税一年
⊙记者 覃秘 ○编辑 裘海亮
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日前联合公告显示,在第十八批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集团)技术中心名单、撤销和调整的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名单中,京山轻机因涉税违法行为,受到税务行政处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享受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优惠政策一年。
京山轻机此前从未发布过相关公告,其“涉税违法”引起市场关注。昨日本报记者联系到该公司董秘谢杏平,对方解释称“事情并不大”,公司认为此事不构成重大事项,对投资者影响不大,也没有发布公告。
谢杏平介绍,今年上半年,湖北省国税局对公司进行税务检查,发现公司少缴纳相关税收1万多元,下达了一个处罚通知书,认定公司违法并需要补缴。“公司每年都要缴纳几千万元的税收,一万多元钱不知道怎么会出问题。”谢杏平似乎很委屈。不过对于罚款的具体金额和罚款事由,他都表示不太清楚。记者查询公司半年报发现,其中“罚款支出”有15585.68元,对应国税处罚的可能性较大。
停止享受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优惠政策一年,对公司又有什么影响呢?谢杏平称,公司从来就没有享受过相关的优惠政策,公司科研进口设备相当少,每年最多也只有几十万元,税收影响更是非常有限。因此,取消进口税优惠对公司经营基本没有影响。
记者了解到,京山轻机的技术中心主要进行包装机械的研究,早在1999年就被国家相关部委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此次因为公司的涉税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显然不会是一件“没有影响”的事。
事实上,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等五部委联合发布2011年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结果后,已有双鹭药业、通鼎光电、雅化集团、康力电梯等多家公司发布公告,除了可以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也可以提升企业的研发实力,提高技术研发人员的积极性,利于公司技术人才引进、培养、对外协作等。
据记者了解到,湖北省相关监管部门已经关注到此事,并要求公司说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