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2号)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08年2月15日证监基金字[2008]262号文件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8年4月3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1年10月3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1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已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8年4月3日
二、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金管理人概况
公司名称: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26楼、45楼
法定代表人:谭炯
设立日期:2004年8月12日
电话:(021)38834999
传真:(021)68872488
联系人:高爽秋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谭炯(TAN Jiong)先生,董事长。国籍:中国。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云南省人民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历任中国银行武汉市青山支行行长、党总支书记、中国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行长、党委书记、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等职。
陈儒(CHEN Ru)先生, 董事。国籍:中国。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总裁。经济学博士、南开大学博士后,高级经济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曾参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筹建。历任深圳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兼执行总裁、中国银行总行基金托管部总经理、中银国际控股董事总经理、中银国际英国保诚资产管理公司董事、中银国际证券副执行总裁、董事总经理、原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执行总裁。
梅非奇(MEI Feiqi)先生,董事。国籍:中国。现任中国银行总行个人金融总部总经理。哈尔滨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曾先后在地质矿产部、国务院办公厅工作,加入中国银行后,历任中国银行总行办公室副主任、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副行长等职。
葛岱炜(David Graham)先生,董事。国籍:英国。现任贝莱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主要负责管理贝莱德合资企业关系方面的事务。葛岱炜先生于1977年—1984年供职于Deloitte Haskins & Sells(现为普华永道)伦敦和悉尼分公司,之后,在拉扎兹(Lazards)银行伦敦、香港和东京分公司任职。1992年,加入美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MLIM),曾担任欧洲、中东、非洲、太平洋地区客户关系部门的负责人。2006年贝莱德与美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并后,加入贝莱德。
朱善利(ZHU Shanli)先生,独立董事。国籍:中国。现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中国中小企业促进中心主任、21世纪创业投资中心主任、管理科学中心副主任、兼任中国投资协会理事、中国财政学会理事、中国企业投资协会常务理事等职。曾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经济管理系讲师、副教授、主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应用经济学系主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等职。
荆新(JING Xin)先生,独立董事。国籍:中国。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兼任财政部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中国会计学会理事、全国会计专业学位教指委副主任委员。曾任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审计处处长等职。
葛礼(Gary Rieschel)先生,独立董事。国籍:美国。启明维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创办者,现任董事总经理,同时供职于里德学院董事会、亚洲协会、中美合资企业清洁能源、清洁技术论坛的顾问委员会,并担任纳斯达克上市公司 THQ的独立董事。曾在美国知名技术公司思科、英特尔等任高级营运职位,并被多家杂志如福布斯、红鲱鱼、网络标准评为全球最主要的风险资本家之一。曾在美国英特尔公司担任品质保证经理,在美国NCube公司、思科公司以及日本Sequent公司担任管理职位,后为SOFTBANK/Mobius风险资本的创办者、董事总经理。哈佛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里德学院生物学学士。
2、监事
赵绘坪(ZHAO Huiping)先生,监事。国籍:中国。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本科、人力资源管理师、经济师。曾任中国银行人力资源部信息团队主管、曾任中国银行人力资源部综合处副处长、处长、人事部技术干部处干部、副处长。
陈宇(CHEN Yu)先生,职工监事。国籍:中国。复旦大学软件工程硕士研究生。现任中银基金管理公司副总裁、信息资讯部门主管,参与中银国际基金筹建工作。曾在申银万国证券股份公司从事信息技术管理工作,11年证券基金行业工作经历。
3、管理层成员
陈儒(CHEN Ru)先生,董事、执行总裁。简历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欧阳向军(Jason X. OUYANG)先生,督察长。国籍:加拿大。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毅伟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和经济学硕士。曾在加拿大太平洋集团公司、加拿大帝国商业银行和加拿大伦敦人寿保险公司等海外机构从事金融工作多年,也曾任蔚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英大证券)研究发展中心总经理、融通基金管理公司市场拓展总监、监察稽核总监和上海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系国际金融教研室主任、讲师。
宁敏(NING Min)女士,助理执行总裁。国籍:中国。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曾在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博士后流动站从事金融专业博士后研究工作。宁敏女士曾先后在中国银行总行法律与合规部、总行授信执行部及总行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工作,先后担任副处长、主管(处长)等职。
4、基金经理
现任基金经理:
彭砚(PENG Yan)先生,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助理副总裁(AVP),南开大学金融学硕士。曾任联合证券并购私募融资总部研究员。2006年8月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研究员、中银优选基金经理助理等职,2010年6月至今担任中银策略基金经理,2010年8月至今任中银价值基金经理。具有5年证券从业年限。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李志磊(LI Zhilei)先生,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助理副总裁(AVP),工商管理硕士。曾任长江证券研究所研究员、云南国际信托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光大证券投资部高级投资经理。2007年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8年4月至2011年10月任中银策略基金经理,2009年4月至2011年10月任中银优选基金经理。具有14年证券从业年限,具备证券、基金从业资格。
(注:本报告期后,经公司研究决定,同意李志磊先生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职务,由彭砚先生单独管理本基金,公司已按有关规定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办理上述基金经理注销手续,并将上述变更事项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监局备案,上述调整自2011年10月18日起生效,详情请参见2011年10月19日刊登的《中银动态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曾任基金经理:
陈志龙(CHEN Zhilong)先生,2008年4月至2010年6月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三)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及职务
主席:陈军(副总裁)
成员:孙庆瑞(副总裁)、奚鹏洲(副总裁)、张发余(副总裁)、甘霖(副总裁)
列席成员:欧阳向军(督察长)、寻明辉(副总裁)、李建(副总裁)
(四)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49,018,545,827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赵会军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1年9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145人,平均年龄30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安心账户资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11年9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225只,其中封闭式7只,开放式218只。自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八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26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26楼、45楼
法定代表人:谭炯
电话:(021)38834999
传真:(021)68872488
联系人:徐琳
2、场外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公司网站:www.cmbc.com.cn
7)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http://bank.ecitic.com
8)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
法定代表人:吴建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公司网站:http://www.hxb.com.cn
9)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F
法定代表人:许刚
联系电话:(021)68604866
客户服务电话:61195566
网址:www.bocichina.com
10)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客户服务电话:0086-21-962505
联系人:邓寒冰
网址:www.sw2000.com.cn
1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联系人:田薇
公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1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9-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联系人:黄健
公司网站:www.newone.com.cn
13)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深圳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客服电话:4008-866-338
联系人:郑舒丽
公司网址:www.pa18.com
1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联系电话:010-845888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站:www.cs.ecitic.com
15)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权唐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站:www.csc108.com
16)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芮敏祺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网址:http://www.gtja.com
17)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
(01A、02、03、04)、17A、18A、24A、25A、26A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联系人:盛宗凌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55
网址:http://www.lhzq.com
18)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88、10108998
网址:http://www.ebscn.com
1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3、400-8888-001、021-95553
网址:www.htsec.com
20)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316号
法定代表人:史洁民
联系人:吴忠超
客服电话:(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21)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商务大楼A座
法定代表人:刘军
联系人:俞会亮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598
网址:www.bigsun.com.cn
22)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77
联系人:王邦金
网址:http://www.gyzq.com.cn
2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222号安联大厦34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张勤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020-96210
网址:http://www.essences.com.cn
24)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潘鸿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66
网址:http://www.txsec.com或http://www.txjijin.com
25)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66号未来资产大厦23楼
法定代表人:陈林
联系人:刘闻川
客服电话:4008209898;021-38929908
网址:www.cnhbstock.com
26)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齐晓燕
客服电话:95536
公司网站:http://www.guosen.com.cn
27)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李剑阁
联系人:罗春蓉
联系电话:010-65051166或直接联系各营业部
网址:http://www.cicc.com.cn
28)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中商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客服电话:400-800-8899
网址:http://www.cindasc.com
29)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法定代表人:冯戎
联系人:李巍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http://www.hysec.com
30)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客服电话:96326(福建省外加拨0591)
网址:www.hfzq.com.cn
3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万鸣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32)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联系人:王兆权
客服电话:4006515988
网址:www.ewww.com.cn
33)天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陈璐
客服电话:028-86711410
网址:www.tfzq.com
34)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联系人:黄静
客服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3、场内代销机构
场内代销机构是指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有关规定并经本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可通过深交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和转托管等业务的深交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请参见深交所相关文件)。场内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登载。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金颖
联系人:朱立元
电话:010-59378839
传真:010-59378907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廖海
经办律师:廖海、吕红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电话:(021)61238888
传真:(021)61238800
联系人:汪棣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棣、金毅
五、基金名称
中银动态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通过运用“核心-卫星”投资策略,精选大盘蓝筹指标股和具备良好成长性的股票,在控制相对市场风险的前提下,追求中长期的稳定增值,在获取市场平均收益的基础上追求超额回报;
通过基金资产在股票和债券之间的动态配置、以及基金股票资产在核心组合和卫星组合之间的动态配置,在严格的投资纪律和风险管理的约束下,谋求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
八、基金的投资方向
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各类有价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待金融衍生产品推出后,本基金可以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运用金融衍生产品进行风险管理。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投资策略及投资组合管理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与自下而上的个股选择相结合的主动投资管理策略,股票投资以核心-卫星投资策略作为总体策略,并运用数量化模型辅助股票资产在核心组合和卫星组合的配置调整。股票选择将运用量化的数量选股模型、并通过严谨的基本面分析和持续深入的跟踪调研,评估公司的经营、财务、竞争力以及公司治理等综合能力,精选兼具良好财务品质和持续盈利增长潜力的上市公司股票。债券投资将深入分析宏观经济、货币政策和利率变化趋势以及不同债券品种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以价值发现为基础,力求获取高于业绩基准的投资回报。
1、资产配置
本基金在资产配置采用“双重配置”策略。
1)第一层配置——资产类别配置
本基金的第一层资产配置将贯彻“自上而下”的策略,根据全球宏观形势、中国经济发展(包括经济运行周期变动、市场利率变化、市场估值、证券市场动态等),对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和现金三大类资产类别间的配置进行实时监控,并根据风险的评估和建议适度调整资产配置比例。
本基金战略性资产类别配置的决策将借助中银基金和贝莱德投资管理宏观量化经济分析的研究成果,从经济运行周期的变动,判断市场利率水平、通货膨胀率、货币供应量、盈利变化等因素对证券市场的影响,分析类别资产的预期风险收益特征,通过战略资产配置决策确定基金资产在各大类资产类别间的比例,并参照定期编制的投资组合风险评估报告及相关数量分析模型,适度调整资产配置比例。
本基金同时还将基于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的动态变化,通过策略性资产配置把握市场时机,力争实现投资组合的收益最大化。
本基金的资产配置决策参照风险管理部的风险建议书,由风险管理人员运用统计方法计算投资组合、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的风险水平以及各大类资产之间相对的风险水平,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投资组合评估报告。风险管理部的研究成果对资产类别配置决策具有重要的提示作用,并可提高资产类别配置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60%-95%;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国家证券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40%;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持有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对于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创新金融产品,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投资管理。
2)第二层配置——核心-卫星资产配置
本基金资产配置的第二层是指股票投资在核心组合和卫星组合上的配置。股票资产中核心组合的投资比例不低于60%,卫星组合的比例不超过40%。
在这一层配置中,首先参考第一层资产类别配置的决策,并对股票市场近期走势进行分析和判断。同时,本基金将采用“优化动态技术”对核心组合和卫星组合的配置比例进行辅助决策。
优化动态技术是恒定比例投资组合保险策略(CPPI)的自然延展,主要根据卫星组合相对于核心组合的表现来确定股票资产在核心组合和卫星组合只见的投资比例。如果卫星组合的表现优于核心组合,则增加卫星组合的投资比例;反之,如果卫星组合的表现低于核心组合,则减少卫星组合的投资比例。
2、投资组合的构建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分为核心组合投资和卫星组合投资。
1)核心组合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核心组合选择沪深300指数的成分股和备选成份股作为投资对象,从中精选50至100只股票进行投资,以期获取与该指数所代表的市场组合收益联动的收益率。
沪深300指数由中证指数公司编制,是从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300只A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的成份股指数,流动性高、可投资性强,综合反映了中国证券市场最具市场影响力的一批优质大盘企业的整体状况,其中包括的上市公司对中国经济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在构建核心组合时,本基金将运用公司自主研发的数量选股模型,考虑增长性指标、估值水平指标、盈利质量指标、趋势性指标以及市场预测数据等变量,对沪深300指数的成分股和备选成份股进行排序,选取排名在前50名到100名的股票,同时,基金经理将根据市场变化、数量模型报告、指数调整周期等,对核心组合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维护和调整。
2)卫星组合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卫星股票投资策略将充分发挥基金经理人在主动投资上具有的优势,首先运用公司自主研发的数量选股模型,运用增长性指标、估值水平指标、盈利质量指标、趋势性指标以及市场预测数据等一系列量化指标,建立初选股票池。
其次,进行系统的个股调研和分析,评估公司的经营、财务、竞争力以及公司治理等综合能力并确定目标价格。
本基金管理人将利用波特竞争力五要素分析体系来分析上市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同时,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一套评价上市公司企业治理架构(CorporateGovernance)的系统作为决定公司投资价值的指标之一,其中包括财务的透明度、企业管理中的独立性、管理层的奖励机制、企业政策推行的稳定性、对小股东的公平性等。在评估企业的相对优势的同时,本基金管理人会对企业的营运和盈利状况进行一系列价值分析,以决定其内在的价值和可能回报,其目的在于确定每股的最终目标价格。投资价值的评估方法包括但不限于:绝对估值法,如现金流折现模型,红利折现模型等,和相对估值法,如市盈率,市净率等等。
第三,选择股票构建卫星组合并进行持续的评估。
经过以上程序的精选,本基金管理人将在初选股票库中选择估值合理、具备良好的产业前景、雄厚的企业竞争力、持续的增长潜力、稳健的财务品质、健康的公司治理结构等特征的股票进行投资,构建卫星投资组合,并对个股持续的跟踪和评估,对组合进行持续的维护。
3)债券资产管理
债券组合的构建主要通过对GDP增长速度、通货膨胀的变动趋势分析、货币政策的变化,判断未来利率走势,确定债券投资组合的久期,并通过债券类别的配置、收益率曲线策略、利差交易等积极的投资策略提高债券组合的收益水平,同时适当利用由于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的分割而形成的无风险套利机会进行套利。
在单个债券品种的选择上严格控制信用风险,以流动性、安全性为原则选择优质债券。
4)现金管理
在现金管理上,基金经理通过对未来现金流的预测进行现金预算管理,及时满足本基金运作中的流动性需求。
5)权证投资策略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加强基金风险控制,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本基金操作将根据权证的高杠杆性、有限损失性、灵活性等特性结合本基金的需要进行该产品的投资。
本基金进行权证投资时,将在对权证标的证券进行基本面研究及估值的基础上,结合股价波动率等参数,运用数量化期权定价模型,确定其合理内在价值。主要考虑运用的策略包括:限量投资、关键变量估值、趋势投资策略、优化组合策略、获利保护策略、卖空有保护的认购权证策略、买入保护性的认沽权证策略等。
(二)投资决策依据和决策程序
1、投资决策依据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的有关规定依法决策.;
2)投资分析团队对于宏观经济周期、宏观经济政策取向、行业增长速度、利率走势等经济数据的量化分析结果和报告;
3)投资分析团队对于企业和债券基础分析的详细报告和建议;
4)投资风险管理人员对于投资组合风险评估的报告和建议。
2、投资决策机制
在投资过程中,基金经理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及投资队伍各职能小组的工作关系见下图。
投资的决策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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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经理在授权下,根据基金的投资政策实施投资管理。
十、业绩比较基准
在选择业绩比较基准选择过程中,本基金考虑所采用的指数应该可以有效地评估本基金投资组合所达到业绩,同时也能反映本基金“核心-卫星”策略的风格特点。
由于本基金核心组合以沪深300指数的成分股和备选成份股为标的,因此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债券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信标普国债指数。
本基金的整体业绩基准=沪深300指数×75%+中信标普国债指数×25%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股票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经过适当的程序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
十一、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主动型的股票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具有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投资品种。
十二、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2、有利于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3、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债权人权利,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十三、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1年11月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1年09月30日,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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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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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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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五)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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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八)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2011年5月27日,五粮液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本基金投资该股票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其他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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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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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四、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8年4月3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投资业绩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
十五、基金的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4、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费率等相关费率。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认购费
2.申购费及赎回费
■
注1:就场外赎回费率的计算而言,6个月指181日,1年指365日,2年730日,以此类推。
注2:上述持有期是指在注册登记系统内,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连续期限。
(三)其他费用
(四)本基金其他费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六、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对本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一)在“基金管理人”部分,对基金管理人部分情况,如基金管理人概况、部分董事会成员、管理层成员、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基金经理等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二)在“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的主要人员情况、业务经营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更新;
(三)在“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直销机构、场外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如新增代销机构、原有代销机构的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进行了更新;
(四)在“基金的投资”部分,根据《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及《基金合同》,补充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五)更新了“基金的业绩”这一章节,说明基金报告期的投资业绩;
(六)在“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列明了前次招募说明书公布以来的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股 东 | 出资额 |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人民币8350万元 | 83.5% |
贝莱德投资管理(英国)有限公司 | 相当于人民币1650万元的美元 | 16.5% |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类投资 | 1,275,475,486.37 | 68.73 |
其中:股票 | 1,275,475,486.37 | 68.73 | |
2 | 固定收益类投资 | 122,682,126.24 | 6.61 |
其中:债券 | 122,682,126.24 | 6.61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3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5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430,694,088.14 | 23.21 |
6 | 其他资产 | 26,862,234.68 | 1.45 |
合计 | 1,855,713,935.43 | 100.00 |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 农、林、牧、渔业 | 55,762,625.41 | 3.02 |
B | 采掘业 | 77,017,407.50 | 4.18 |
C | 制造业 | 718,412,369.42 | 38.96 |
C0 | 食品、饮料 | 205,989,200.55 | 11.17 |
C1 | 纺织、服装、皮毛 | - | - |
C2 | 木材、家具 | 14,316,462.84 | 0.78 |
C3 | 造纸、印刷 | - | - |
C4 |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 12,903,346.40 | 0.70 |
C5 | 电子 | 98,809,032.95 | 5.36 |
C6 | 金属、非金属 | 43,402,986.35 | 2.35 |
C7 | 机械、设备、仪表 | 157,954,665.60 | 8.57 |
C8 | 医药、生物制品 | 185,036,674.73 | 10.03 |
C99 | 其他制造业 | - | - |
D |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5,629.60 | 0.00 |
E | 建筑业 | 23,033,022.50 | 1.25 |
F | 交通运输、仓储业 | 43,963.80 | 0.00 |
G | 信息技术业 | 67,700,097.08 | 3.67 |
H | 批发和零售贸易 | 19,921,735.70 | 1.08 |
I | 金融、保险业 | 31,345,344.60 | 1.70 |
J | 房地产业 | 154,187,005.19 | 8.36 |
K | 社会服务业 | 41,076,123.85 | 2.23 |
L | 传播与文化产业 | 14,840,339.00 | 0.80 |
M | 综合类 | 72,129,822.72 | 3.91 |
合计 | 1,275,475,486.37 | 69.17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600690 | 青岛海尔 | 8,450,827 | 77,578,591.86 | 4.21 |
2 | 000858 | 五 粮 液 | 1,692,782 | 61,447,986.60 | 3.33 |
3 | 000009 | 中国宝安 | 3,420,974 | 55,009,261.92 | 2.98 |
4 | 600048 | 保利地产 | 5,838,133 | 54,002,730.25 | 2.93 |
5 | 000568 | 泸州老窖 | 1,369,415 | 53,270,243.50 | 2.89 |
6 | 000063 | 中兴通讯 | 2,457,767 | 46,451,796.30 | 2.52 |
7 | 600518 | 康美药业 | 3,212,066 | 45,450,733.90 | 2.46 |
8 | 600208 | 新湖中宝 | 11,368,552 | 42,859,441.04 | 2.32 |
9 | 600887 | 伊利股份 | 2,073,468 | 37,944,464.40 | 2.06 |
10 | 000024 | 招商地产 | 2,264,425 | 37,906,474.50 | 2.06 |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 | - |
2 | 央行票据 | - | - |
3 | 金融债券 | 119,916,000.00 | 6.50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119,916,000.00 | 6.50 | |
4 | 企业债券 | - | -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 - |
6 | 中期票据 | - | - |
7 | 可转债 | 2,766,126.24 | 0.15 |
8 | 其他 | - | - |
9 | 合计 | 122,682,126.24 | 6.65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100226 | 10国开26 | 1,200,000 | 119,916,000.00 | 6.50 |
2 | 110013 | 国投转债 | 23,930 | 2,223,575.60 | 0.12 |
3 | 125887 | 中鼎转债 | 5,189 | 538,078.54 | 0.03 |
4 | 110015 | 石化转债 | 30 | 2,622.30 | 0.00 |
5 | 110018 | 国电转债 | 10 | 974.10 | 0.00 |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1,226,407.36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21,994,449.95 |
3 | 应收股利 | 146.06 |
4 | 应收利息 | 2,641,879.67 |
5 | 应收申购款 | 999,351.64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合计 | 26,862,234.68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110013 | 国投转债 | 2,223,575.60 | 0.12 |
2 | 125887 | 中鼎转债 | 538,078.54 | 0.03 |
3 | 110015 | 石化转债 | 2,622.30 | 0.00 |
4 | 110011 | 歌华转债 | 875.70 | 0.00 |
阶段 | 净值增长率①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2008年4月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8年12月31日 | -18.06% | 1.38% | -38.67% | 2.30% | 20.61% | -0.92% |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 43.03% | 1.52% | 3.15% | 1.92% | 39.88% | -0.40% |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 6.19% | 1.30% | -8.39% | 1.19% | 14.58% | 0.11% |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9月30日 | -20.82% | 1.05% | -12.58% | 0.95% | -8.24% | 0.10% |
自基金成立起至今(2011年9月30日) | 20.27% | 1.37% | -17.39% | 1.57% | 37.66% | -0.19% |
申购费率 | 申购金额 | 申购费率 |
小于100万元 | 1.5% | |
100万元(含)-200万元 | 1.2% | |
200万(含)-500万元 | 0.6% | |
大于500万元(含) | 1000 | |
场外赎回费率 | 持有期限 | 赎回费率 |
1年以内 | 0.5% | |
1年(含)-2年以内 | 0.25% | |
2年(含)以上 | 0 | |
场内赎回费率 | 不区分持有期限 | 0.5% |
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