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扶贫十年累计投入逾2千亿元
2011-1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梁敏 ○编辑 刘玉凤
⊙记者 梁敏 ○编辑 刘玉凤
国务院新闻办16日发表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的新进展》白皮书指出,十年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不断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逐步加大对扶贫的财政投入,财政投入从2001年的127.5亿元人民币增加到2010年的349.3亿元人民币,年均增长11.9%,十年累计投入2043.8亿元人民币。
白皮书指出,中国政府把收入在扶贫标准以下的人口作为扶贫对象,把贫困人口集中的中西部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特困地区作为扶贫开发的重点区域,在这些地区确定了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给予重点扶持。
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编制专项规划,安排专项资金,集中资源改善这些地区基础设施,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完善社会服务体系,增强人口素质。东部以及中西部其他地区的贫困县、乡、村,主要由地方政府负责扶持。
除了专项扶贫资金外,国家还通过财政转移支付、部门项目建设、社会各界捐助、引进利用外资等途径,不断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资金投入。
通过各项扶贫措施的实施,十年间,农村居民的生存和温饱问题基本解决。据介绍,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和物价指数的变化,将全国农村扶贫标准从2000年的865元人民币逐步提高到2010年的1274元人民币。以此标准衡量的农村贫困人口数量,从2000年底的9422万人减少到2010年底的2688万人;农村贫困人口占农村人口的比重从2000年的10.2%下降到2010年的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