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40 股票简称:中卫国脉 编号:临2011-031
中卫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有关本次大会的审议事项,公司已于2011年10月29日全文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修改和否决的议案
●本次会议召开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卫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11月17日在上海影城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元建兴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6人,代表股份231,877,668(二亿三千一百八十七万七千六百六十八)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7714%。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对各项议案以现场记名投票进行了逐项表决,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1.关于增加公司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仍在进行过程中,根据业务目前的实际开展情况以及年内后续的合理预期,增加相关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合计为6000万元。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和关联股东上海市电信有限公司在表决议案时进行了回避。
全体股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同意比例 | |
全体股东 | 20,103,692 | 20,103,692 | 0 | 0 | 100.0000% |
2.关于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1年年报审计机构的议案
全体股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同意比例 | |
全体股东 | 231,877,668 | 231,877,668 | 0 | 0 | 100.0000% |
2011年公司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进行年报审计服务,预计年报审计费为30万元(含交通费以及食宿等杂费)。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李志强律师、宋正奇律师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卫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