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
股票简称:安泰科技 股票代码:000969
■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
保荐人(主承销商) ■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25楼)
发行人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它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债券的核准,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封面载明日期,募集说明书及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及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凡欲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凡认购、受让并合法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募集说明书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将置备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处,债券持有人有权随时查阅。
除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募集说明书及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一、发行人本期债券债项评级为AA级;截至2011年6月30日,发行人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39.93%,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35.53%;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311,305.22万元(截至2011年6月30日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7,955.49万元(2008年、2009年及2010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本期债券发行及挂牌上市安排详见发行公告。
二、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深交所交易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亦无法保证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四、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说明本期债券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若因不可控制的因素如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等,本公司不能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将可能会影响本期债券的本息按期兑付。债券持有人亦无法通过保证人或担保物受偿本期债券本息,将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六、在本期债券评级的信用等级有效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对发行人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持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定期跟踪评级。跟踪评级期间,资信评级机构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发行人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件、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以动态地反映发行人的信用状况。跟踪评级结果将在深交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予以公布。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安泰科技、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 指 |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 | 指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债券 | 指 | 发行人本次在境内分期公开发行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 亿元的公司债券 |
本期债券 | 指 | 本次债券中第一期公开发行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 亿元的公司债券 |
本次发行 | 指 | 本期债券的发行 |
募集说明书 | 指 | 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
募集说明书摘要 | 指 | 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
发行公告 | 指 | 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
A股 | 指 |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之普通股 |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指 | 本公司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而签署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变更和补充 |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指 | 为保护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其变更和补充 |
稀土金属 | 指 | 一个金属大家族的统称,它由17种元素组成,包括镧、铈、镨、钕、钷、钐、铕、钆、铽、镝、钬、铒、铥、镱、镥、钪和钇金属 |
永磁材料 | 指 | 一经磁化即能保持恒定磁性的材料,具有高矫顽力和高剩磁;按其成份可分为铁基、钴基、锰基和铁氧基四大类;广泛用于电子、电气、机械、运输、医疗及生活用品等各个领域中 |
矫顽力 | 磁性材料经过磁化以后再经过退磁使其剩余磁性降低到零的磁场强度 | |
工具钢 | 主要用于制造切削工具、模具、量具和其他耐磨工具的钢;一般分为碳素工具钢、合金工具钢和高速工具钢三类 | |
高速工具钢 | 指 | 工具钢的一类,以钨、钼、铬、钒,有时还有钴为主要合金元素的高碳高合金莱氏体钢,通常用作高速切削工具,简称高速钢,俗称锋钢 |
非晶合金 | 指 | 一种无序原子结构的合金,它代表了冶金学中最新的材料,其典型生产过程是由熔融的合金在最初的冷却速度率接近于每秒100万度的情况下凝固而成;在物理性能、化学性能、机械性能等诸多方面具有传统金属材料无可比拟的优异特性 |
纳米晶 | 指 | 在非晶相的基体均匀析出10-15nm的晶粒并宏观上呈现出纳米尺度效应 |
带材 | 指 | 长宽比很大的成卷供应的带状金属材料 |
药芯焊丝 | 通过将药粉填装在薄钢带内卷成不同截面形状经轧拔制成的焊接新材料,系第四代最先进的焊接材料,具有许多其它焊接材料不可比拟的优点 | |
中国钢研、原钢研总院 | 指 | 公司的控股股东,现名为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为国务院国资委直属企业 |
安泰超硬 | 指 | 北京安泰钢研超硬材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河冶科技 | 指 | 河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三英焊业 | 指 | 天津三英焊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海美格 | 指 | 海美格磁石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安泰生物 | 指 | 北京安泰生物医用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安泰星 | 指 | 涿州安泰星电子器件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上海至高 | 指 | 上海安泰至高非晶金属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安泰压力容器 | 指 | 北京安泰钢研压力容器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报告期、最近三年又一期 | 指 | 2008年、2009年、2010年和2011年1-6月 |
国务院国资委 | 指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登记机构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工作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 (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
交易日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
发行人律师 | 指 | 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 |
天职所、会计师事务所 | 指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上海新世纪、评级机构、资信评级机构 | 指 |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试点办法》 | 指 | 《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 |
公司章程 | 指 |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
我国、中国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Advanced Technology & Materials Co., Ltd.(AT&M)
法定代表人:才让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安泰科技
股票代码:000969
注册资本:858,885,048元
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
邮政编码:100081
联系电话:010-62188403
传 真:010-62182695
公司网址:http://www.atmcn.com
电子邮箱:securities@atmcn.com
经营范围: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开展对外合作生产、“三来一补”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二)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本次债券的发行经2011年6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1年7月19日召开的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本次债券的发行规模确定为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
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均已在深交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站予以披露,并分别刊登在2011年7月2日和2011年7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本次债券的发行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396号文核准。公司将综合市场等各方面情况确定各期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发行条款。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的第一期发行,发行总额为不超过6亿元(含6亿元)。
(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发行主体: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3、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4、发行总额:不超过6亿元(含6亿元)。
5、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采取网上与网下相结合的发行方式,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协商确定。
6、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
7、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8、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详见发行公告。
9、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0、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配售。
11、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1年11月22日。
12、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2年至2016年每年的11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3、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16年11月22日。
14、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16年11月22日,如果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14年11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5、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1年11月22日至2016年11月22日。
16、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7、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8、利率上调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其中一个基点为0.01%。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9、回售条款: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本公司或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自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20、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21、信用等级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上海新世纪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
22、债券受托管理人:本公司聘请华泰联合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23、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4、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25、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均为AA级,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深交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26、发行费用概算:本次发行费用概算不超过本期债券发行总额的1.8%,主要包括保荐及承销费用、审计师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推介费用和信息披露费用等。
27、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银行贷款、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和补充流动资金。
28、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四)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1、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的日期:2011年11月18日
发行首日:2011年11月22日
预计发行期限:2011年11月22日至2011年11月24日
网上申购日:2011年11月22日
网下发行期:2011年11月22日至2011年11月24日
2、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才让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
联系人: 张晋华 杨春杰
联系电话:010-62188403
传 真:010-62182695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25楼
项目主办人:樊长江 张翊维
项目经办人:樊长江 张翊维 藏永贝 王钰 陈鹏 夏荣兵
联系电话:0755-82493620
传 真:0755-82493959
(三)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朱玉栓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59号中坤大厦15层
经办律师:朱玉栓 刘文艳 王瑛
联系电话:010-62159696
传 真:010-88381869
(四)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永宏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2层
经办注册会计师: 王清峰 石永沾
联系电话:010-88018766
传 真:010-88018737
(五)资信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荣恩
办公地址:上海市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14F
评级人员:李兰希 董禹
联系电话:021-63501349
传 真:021-63610539
(六)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25楼
联系人: 樊长江 张翊维
联系电话:0755-82493620
传 真:0755-82493959
(七)保荐人(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开户行:工行深圳分行盛庭苑支行
账 号:4000010229200089578
户 名: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八)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宋丽萍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号
联系电话:0755-82083333
传 真:0755-82083164
(九)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总经理:戴文华
住 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联系电话:0755-25938000
传 真:0755-25988122
三、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封面载明日期,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第二节 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经上海新世纪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经上海新世纪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 级,表示发行人短期债务的支付能力和长期债务的偿还能力很强;经营处于良性循环状态,不确定因素对经营与发展的影响很小。
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级,表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二)评级报告的内容摘要
公司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完全独立,经营管理运作较规范;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设置较合理,人力资源素质较高,能够满足现阶段经营管理需要。
公司的核心业务为金属新材料及制品业务,其中超硬及难熔材料制品是目前公司收入和利润的重要来源,也是公司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的业务重点;精细金属制品近年来的收入大幅增长,是公司未来重点发展的领域之一;金属功能材料制品将随着万吨级非晶带材及制品项目和特种精密合金带钢项目的投产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公司研发能力强,具有较强的规模优势和市场竞争力;公司发展战略清晰,力图通过不断的技术创新和产业扩张,继续保持在国内先进金属材料及制品领域的领先地位。但作为高新技术产业,公司需要持续进行技术研发投入,同时原材料价格波动和部分产品的竞争压力加大也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公司负债水平较低,财务结构合理;近年来公司经营业绩持续增长,经营效益较好,资产获利能力较强;公司资产质量较好,资产流动性较强,主业现金回笼情况较好,可对债务的偿付形成良好保障。公司未来两年项目建设投资额较大,将面临一定的资金压力。
公司良好成长性和盈利预期可为本期公司债券的到期偿还提供基本保障。
1、优势
(1)新材料产业为国家重点发展产业之一,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新材料产业发展的政策。安泰科技主业面临较好的发展机遇。
(2)安泰科技的超硬及难熔材料制品业务、精细金属制品业务和金属功能材料制品业务均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公司研发能力较强,具有一定的规模优势和市场竞争力。
(3)安泰科技近几年经营业绩持续增长,经营效益较好,资产获利能力较强;公司目前的负债水平较低,财务结构合理;公司主业现金回笼情况较好,且资产质量较高,资产流动性较强,对债务偿付的保障程度高。
2、风险
(1)新材料产业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可能对安泰科技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2)稀土等原材料价格近期上涨幅度较大,可能对安泰科技盈利增长带来影响。
(3)安泰科技后续投资建设项目较多,资金需求量大,存在一定资金供给压力。
(三)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和上海新世纪的业务操作规范,在信用等级有效期内,上海新世纪将对发行人及其债券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持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定期跟踪评级。
跟踪评级期间,上海新世纪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发行人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件、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以动态地反映发行人及其债券的信用状况。
1、跟踪评级时间和内容
上海新世纪对发行人的持续跟踪评级的期限为评级报告出具日至失效日。
本次信用评级报告出具后,上海新世纪每年将出具一次正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定期跟踪评级报告与首次评级报告保持衔接,如定期跟踪评级报告与上次评级报告在结论或重大事项出现差异的,上海新世纪将作特别说明,并分析原因。
不定期跟踪评级自本次信用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进行。由上海新世纪持续跟踪评级人员密切关注与发行人有关的信息,当发行人发生了影响前次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时及时跟踪评级,如发行人受突发、重大事项的影响,上海新世纪有权决定是否对原有信用等级进行调整,并出具不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2、跟踪评级程序
定期跟踪评级前向发行人发送“常规跟踪评级告知书”,不定期跟踪评级前向发行人发送“重大事项跟踪评级告知书”。
跟踪评级将按照收集评级所需资料、现场调研、评级分析、评级委员会审核、出具评级报告、公告等程序进行。
上海新世纪的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对发行人、发行人所发行金融产品的投资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监管部门及监管部门要求的披露对象进行披露。
在持续跟踪评级报告签署之日后十个工作日内,上海新世纪应在监管部门指定媒体及上海新世纪的网站上公布持续跟踪评级结果。
跟踪评级结果本公司亦将在深交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上予以公告。
三、发行的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发行人银行资信情况良好,与多家银行一直保持长期合作伙伴关系,获得较高的授信额度,间接债务融资能力较强。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封面载明之日,发行人合并口径拥有北京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等多家银行的综合授信总额为46.78亿元,其中贷款授信额度为23.18亿元,尚未使用的贷款授信额度为16.29亿元;发行人母公司口径拥有银行的综合授信总额为39.6亿元,其中贷款授信额度为16亿元,尚未使用的贷款授信额度为12.4亿元。
(二)最近三年又一期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是否有严重违约现象
最近三年又一期本公司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未曾出现严重违约。
(三)最近三年又一期发行的债券及偿付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912号文核准,公司于2009年9月16日公开发行了总额为75,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限为6年,即自2009年9月16日至2015年9月16日。截至2010年6月9日,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转股数为5,569.551万股,其余214.95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赎回。
(四)本次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本次债券的发行规模确定为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采取分期方式发行,其中第一期发行总额为不超过6亿元(含6亿元)。第一期债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全部发行完毕后,本公司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为6亿元,占公司截至2011年6月30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不超过19.27%,占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总额的比例不超过16.37%,未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40%;本次债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全部发行完毕后,本公司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为10亿元,占公司截至2011年6月30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不超过32.12%,占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总额的比例不超过27.29%,未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40%。
(五)最近三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最近三年又一期合并财务报表口径下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表2-1
财务指标 | 2011.6.30 | 2010.12.31 | 2009.12.31 | 2008.12.31 |
流动比率 | 1.79 | 2.05 | 2.24 | 1.83 |
速动比率 | 1.09 | 1.43 | 1.63 | 1.27 |
资产负债率(%) | 39.93 | 34.86 | 44.44 | 42.48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财务指标 | 2011年1-6月 | 2010年 | 2009年 | 2008年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9.67 | 9.53 | 5.42 | 5.54 |
利息偿付率(%)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注: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
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列入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列入财务费用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上市及股本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情况
公司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复函》(经贸企改【1998】854号)及《国家冶金工业局关于同意设立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国冶体【1998】320号文件),由原钢研总院作为主要发起人,联合清华紫光(集团)总公司(现更名为“紫光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信泰珂科技发展中心、冶钢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北京金基业工贸集团共6家发起人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1998年12月30日注册成立,成立时注册资本为9,260万元。
原钢研总院成立于1952年,是国家综合类大型科研院所,1999年7月经国务院决定转制为国务院国资委直属的大型科技企业,2000年3月完成改制注册,更名为钢铁研究总院。原钢研总院在发起设立公司的过程中,将其部分独立完整、持续经营的新材料研发及生产的经营性资产投入公司,其他发起人股东以现金方式投入。2006年12月,原钢研总院更名为中国钢研科技集团公司;2009年5月,中国钢研科技集团公司更名为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二)发行人的上市及历次股本变化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
2000年4月24日至5月22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0】51号文批准,发行人以向法人投资者配售和上网定价相结合的方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万股,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为15,260万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6,000万股社会公众股于2000年5月29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简称“安泰科技”,股票代码为000969。
2、上市后历次股权变动情况
(1)2000年度利润分配导致股本变化
根据公司2001年3月31日召开的2000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00年末总股本15,260万股为基数,向2001年4月10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按每10股送红股1股、每10股公积金转增5股。上述送股及转增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为24,416万股。
(2)2004年度利润分配导致股本变化
根据公司2005年2月27日召开的200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04年末总股本24,416万股为基数,向2005年4月21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送2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股。上述送股及转增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为31,740.80万股。
(3)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导致股权变化
根据公司2005年11月25日召开的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2005年12月2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付3.2股对价股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本总额仍为31,740.80万股。
(4)2005年度利润分配导致股本变化
根据公司2006年4月22日召开的2005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05年末总股本31,740.8万股为基数,向2006年5月29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为34,914.88万股。
(5)2006年非公开发行导致股本变化
2006年11月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98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10家特定投资者发行5,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上市日为2006年11月22日。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40,114.88万股。
(6)2007年度利润分配导致股本变化
根据公司2008年4月19日召开的2007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07年末总股本40,114.88万股为基数,向2008年5月29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送1股。本次送股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为44,126.368万股。
(7)2010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2009年度利润分配导致股本变化
2009年9月1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912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了7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75,000万元。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限为6年,即自2009年9月16日至2015年9月16日;转股起止日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根据《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安泰科技2009年发行的7.5亿元“安泰转债”自2010年3月16日起可转换为公司流通股。截至2010年6月9日,安泰科技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转股数为5,569.551万股,其余可转债全部赎回。
根据公司2010年4月16日召开的2009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本次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2010年4月27日收市时的公司总股本447,393,1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1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共送股及转增357,914,558股。
经上述送股、转增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后,公司股本增加至85,487.3748万股。
(8)2011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导致股本变化
2011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满足。 95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共401.13万份股票期权予以行权,行权价格为9.51元,由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4,011,300股A股股票。95名激励对象向公司足额缴纳了共计3,814.7464万元行权资金。
公司于2011年6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变动登记手续。本次行权后,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85,888.5048万股。
(三)发行人设立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本公司自设立起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封面载明之日,未发生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发生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情况。
二、发行人股本总额及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的股本结构
截至2011年6月30日,本公司股本总额及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表3-1
股份类别 | 数量(股) | 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923,315 | 0.22 |
1、国家持股 | -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 - |
3、其他内资持股 | - |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 - |
4、外资持股 | - |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 |
5、高管股份 | 1,923,315 | 0.22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856,961,733 | 99.78 |
1、人民币普通股 | 856,961,733 | 99.78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 |
4、其他 | - | - |
三、股份总数 | 858,885,048 | 100.00 |
(二)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11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表3-2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股份种类 |
1 | 中国钢研 | 351,886,920 | 40.97 | 无限售条件人民币普通股 |
2 |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9,516,659 | 1.11 | 无限售条件人民币普通股 |
3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深 | 9,501,142 | 1.11 | 无限售条件人民币普通股 |
4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 | 8,185,953 | 0.95 | 无限售条件人民币普通股 |
5 | 中国银行-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6,798,041 | 0.79 | 无限售条件人民币普通股 |
6 | 交通银行-华夏蓝筹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6,022,183 | 0.70 | 无限售条件人民币普通股 |
7 | 中国工商银行-融通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5,526,487 | 0.64 | 无限售条件人民币普通股 |
8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4,982,514 | 0.58 | 无限售条件人民币普通股 |
9 | 中国银行-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714,755 | 0.32 | 无限售条件人民币普通股 |
10 | 中国建设银行-华富竞争力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580,770 | 0.30 | 无限售条件人民币普通股 |
(下转B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