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深发展A 公告编号:2011-043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11年11月16日向各董事发出,表决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18日12:00。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通讯表决应参加的董事18人(包括独立董事8人),董事长肖遂宁,董事理查德·杰克逊(Richard Jackson)、王利平、姚波、顾敏、叶素兰、李敬和、王开国、陈伟、胡跃飞、卢迈、刘南园、段永宽、夏冬林、储一昀、马林、陈瑛明、刘雪樵共18人参加了本次通讯表决。
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引进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协议存款的议案》。
同意引进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协议存款,金额人民币60亿元,期限5年零1个月,年利率在5.75%-5.95%之间。
以上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王利平、姚波、顾敏、叶素兰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卢迈、刘南园、段永宽、夏冬林、储一昀、马林、陈瑛明、刘雪樵一致同意以上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发行金融债券方案的议案》。
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的实际需要,董事会同意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发行金融债券的议案》进行适当调整(调整之处主要在于将金融债券的发行总额从等值于人民币200亿元调整为等值于人民币300亿元),并将调整后的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后的金融债券发行方案如下:
公司拟在3年内在境内和/或境外市场分次发行金融债券,具体方案为:
1、募集资金用途:本次金融债券发行所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中长期资金,推动中小企业业务发展。
2、发行总额:可分次发行总额不超过等值于人民币300亿元的金融债券,具体事宜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具体情况确定。
3、债券期限:1年至10年。
4、债券利率:参照市场利率,结合发行方式,根据发行时公司的资产负债期限状况和市场情况确定,具体利率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具体情况确定。
5、本次金融债券发行有关决议的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金融债券发行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
6、发行授权: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金融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本次金融债券的具体发行条款;并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对发行条款进行适当的调整。前述授权自本次金融债券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
在此基础上,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金融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本次金融债券的具体发行条款;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对发行条款进行适当的调整;根据公司资产负债配置需要和市场状况具体决定本次金融债券发行的时机、市场与对象、币种与金额、期限、利率和方式等。前述授权自本次金融债券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
以上议案须有关监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以上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1年12月6日召开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调整发行金融债券方案的议案》。
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其他具体事项详见《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上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深发展A 公告编号:2011-044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2011年12月6日上午10:00。
(五)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六楼多功能会议厅。
(六)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11年11月2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调整发行金融债券方案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11年10月26日及2011年11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有效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有效持股凭证。
(二)登记时间:2011年12月6日上午8:30-9:45。
(三)登记地点:深圳发展银行大厦大会登记处。
四、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毛清艳、王洋
联系电话:0755-82080387
(二)会议费用:
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通知。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19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参加深圳发展银行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委托权限为: 。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