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10 股票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1-030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1年11月14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11年11月18日在公司北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5人,公司董事巩国顺先生委托董事王良先生代为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江建明先生、邹源先生、尚贤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会议由董事长王良先生主持,公司2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详见临2011-031)。
由于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王良先生、万善福先生、巩国顺先生、张电子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1-031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1年3月24日,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通知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称正在研究涉及公司的重大事项。为防止本公司股价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本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1年3月25日起连续停牌。
2011年5月22日,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等九项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公司拟向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1.00%的股权、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有限责任公司51.00%的股权、平顶山神马材料加工有限责任公司100.00%的股权及平顶山神马化纤织造有限责任公司100.00%的股权。
2011年5月2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重组预案”)等文件,公司股票于当日复牌交易。
重组预案公告后,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公司先后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开展工作,并认真按照有关要求,在重大资产重组进行期间每30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经过努力解决了标的资产部分土地、房产产权瑕疵问题,但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转运站涉及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全部房产因历史原因未能办理完成权属证明文件,办理完成时间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影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经营业绩近期出现比较大的下滑,未来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持续盈利能力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从目前情况看,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于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提升有较大不确定性。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有关要求,公司应在2011年11月23日前召开二次董事会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受上述因素影响,公司董事会认为现召开二次董事会的条件尚不成熟。为了尊重和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与本次发行对象协商确定,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方案。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表示将继续积极推进部分土地产权、房屋产权存在瑕疵问题的解决工作。
公司承诺在未来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