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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2011-11-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ST琼花 公告编号:临2011-044

      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1年11月12日,因第一大股东江苏琼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琼花集团”)与广东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鸿达兴业集团”)就股份转让事项仍需与相关债权人、法院等有关部门进一步沟通,股份转让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股票自2011年11月14日起继续停牌(详细情况见2011年11月12日本公司披露的临2011-043号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一、股权转让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日前,本公司取得琼花集团与广东鸿达兴业集团就琼花集团持有本公司全部30,486,422股股份转让事项所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琼花集团与广东鸿达兴业集团就股份转让价格、过渡期安排等达成一致。

      (一)股权受让方基本情况

      广东鸿达兴业集团成立于2000年9月7日,注册资本2.8亿元,营业执照号码:4400001009651。法定代表人周奕丰,其持有该公司总股本53.33%的股份,为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260号 恒安大厦24楼。经营范围,项目投资,企业管理、策划咨询,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不得经营,国家专营专控商品持有效的批准文件经营)。截止2011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1,151,227.61万元、净资产600,606.57万元,2011年1-6月,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350,814.41万元、净利润32,066.31万元(含少数股东损益6,273.95万元),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

      (二)《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1、上述30,486,422股按市价并以一定的溢价予以转让。股权转让款用于偿还琼花集团所欠广东鸿达兴业集团和银行等债务。股权转让款将存入监管账户,琼花集团支取条件为上述股份过户至广东鸿达兴业集团名下。

      2、股份转让协议生效之日(签署之日)至上述股份过户之日(以下简称“过渡期”),琼花集团支持广东鸿达兴业集团对本公司的并购重组,支持本公司的平稳过渡;过渡期,琼花集团行使上述股份的表决权事先征求广东鸿达兴业集团意见,且只委托嵇雪松先生参加本公司的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上述股份的表决权。

      由于琼花集团持有的上述股份被法院轮候冻结,股份过户存在限制性条件,本公司、琼花集团、广东鸿达兴业集团需与相关债权人、法院等有关部门进一步沟通并提出债务和解方案,和解方案需得到相关债权人认可且需得到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目前,本公司、琼花集团、广东鸿达兴业集团已提出初步的债务和解方案,相关债权人已积极准备材料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审批仍需一定的时日且相关债权人上级主管部门能否同意存在不确定性,上述股份转让事项最终能否顺利完成仍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将充分关注上述股份转让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鉴于上述股份转让事项仍需时日且最终能否顺利完成存在不确定性,为尽快改善本公司经营状况,日前本公司与广东鸿达兴业集团就尽快对本公司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等根本上改善经营状况的措施进行磋商。2011年11月18日,广东鸿达兴业集团来函告知其拟对本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

      为维护全体股东及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经本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1年11月2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本公司承诺于2011年12月21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本公司股票将在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如本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本公司股票将于2011年12月21日开市时起恢复交易,本公司及广东鸿达兴业集团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本公司或广东鸿达兴业集团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本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本公司及广东鸿达兴业集团承诺自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公司股票将在本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