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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接B9版)
    2011-11-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9版)

    3、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注:张永权先生于2011年11月4日被本公司董事会聘任为本公司首席信息技术官。其任职资格尚待保监会批复。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二)薪酬情况

    1、领取收入情况

    本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监事长、由职工提名的监事和本公司高级管理层成员自本公司收取酬金,形式为薪金、奖金和养老金计划供款等其它福利。本公司2008、2009年期间未向非执行董事、独立董事发放任何报酬。2010年3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薪酬议案。依据该议案,公司自2010年开始向独立董事发放津贴。本公司五名独立董事于2010年度每人自公司领取津贴人民币20万元。

    本公司2008年、2009年、2010年及截至2011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向本公司董事和监事支付的酬金总额分别约为人民币4,204万元、人民币3,005万元、人民币1,883万元及人民币954万元。

    本公司于截至2008年、2009年及2010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及截至2011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支付五位最高薪酬人士的酬金总额分别为人民币5,654万元、人民币5,223万元、人民币3,748万元及人民币1,211万元。

    2010年度本公司向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支付薪酬情况如下:

    根据现行安排,预计2011年度应付本公司董事和本公司监事的酬金总额(包括实物利益)分别约为人民币1,238万元及人民币973万元。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及变动情况

    最近三年期间,本公司监事朱南松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东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9.25%股份。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4,686.5万股,其中质押股权数为2,952.5万股。除上述情况之外,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要情况

    汇金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公司法》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于2003年12月16日在北京成立,注册资本为828,208,627,183.88元,注册地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号新保利大厦,法定代表人为楼继伟。汇金公司根据国家授权,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出资额为限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实现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汇金公司不开展其他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不干预其控股的国有重点金融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10年12月31日,汇金公司的总资产为17,705.04亿元,净资产为16,092.37亿元,2010年实现净利润2,641.99亿元。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汇金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百万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百万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百万元

    (二)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百万元

    (三)主要财务比率

    注: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3)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后)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末净资产

    (4)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所得税+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5)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费用=(净利润+所得税+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6)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7)每股净现金流量=净现金流量/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8)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9)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四)盈利预测

    盈利预测报告是本公司管理层根据本公司及合并子公司以往年度财务报表所反映的实际经营业绩为基础,在充分考虑预测期间的经营计划、投资计划、财务预算以及下列各项基本假设和特定假设的前提下,本着谨慎的原则而编制的。本公司预计201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合并净利润将不少于人民币27.12亿元。盈利预测由本公司管理层编制,经董事审阅。本公司董事和管理层认为,盈利预测是在合理估计假设基础上编制的,其应用的主要会计政策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申报财务报表所应用的主要会计政策无重大差异。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审核该盈利预测报告,并出具了盈利预测审核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1)第1042号)。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负债表重要项目

    (1)资产

    截至2011年6月30日、2010年12月31日、2009年12月31日和2008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3,466.68亿元、3,045.66亿元、2,066.18亿元和1,649.59亿元。总资产主要组成部分为货币资金及定期存款、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截至2011年6月30日,三者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4.8%、20.4%和36.9%。

    截至2011年6月30日、2010年12月31日、2009年12月31日和2008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货币资金及定期存款为人民币1,205.37亿元、825.68亿元、314.35亿元和282.24亿元,分别占本公司总资产的34.8%、27.1%、15.2%和17.1%。货币资金及定期存款配置的变动主要取决于本公司对利率环境、资本市场环境的判断。

    截至2011年6月30日、2010年12月31日、2009年12月31日和2008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人民币706.66亿元、746.89亿元、494.06亿元和369.80亿元,分别占本公司总资产的20.4%、24.5%、23.9%和22.4%。2011年6月30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上年末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公司在增加定期存款的同时相应减少了债权型及股权型投资的配置比重。2010年末债权型及股权型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余额较上年末均有所增加。2009年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余额较上年末的增加主要来自股权型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增加。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大幅下跌,致使2008年末本公司持有的股权型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严重下跌,此外本公司亦主动减持了部分股权型投资。随着2009年资本市场回暖,股权型投资二级市场价格回升,本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009年末余额较上年末大幅增长。

    截至2011年6月30日、2010年12月31日、2009年12月31日和2008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持有至到期投资为人民币1,279.56亿元、1,220.16亿元、1,076.61亿元和805.75亿元,分别占总资产的36.9%、40.1%、52.1%和48.8%。截至2011年6月30日,本公司持有至到期投资余额于总资产中的占比较上年末有所下降,主要由于本公司2011年以来在增加定期存款的同时相应减少了债权型投资的配置比重。2010年末及2009年末持有至到期投资余额较上年末有所增长,主要由于本公司总资产规模不断扩大,同时基于资产负债匹配管理的考虑,本公司对于期限较长的、以持有至到期为目的债权型投资资产保持较高的配置比重。而2010年末持有至到期投资占总资产比重较上年末有所下降主要由于本公司根据资本市场状况及负债特性,适当调增了包括定期存款及股权型投资等其他类别投资资产的配置比重。2009年末持有至到期投资占总资产比重较2008年末略有上升,主要受到本公司调整不同持有目的投资资产占比的影响。

    (2)负债

    截至2011年6月30日、2010年12月31日、2009年12月31日和2008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总负债为人民币3,261.91亿元、2,979.93亿元、2,023.75亿元和1,635.71亿元。本公司的主要的负债为保险责任准备金,随着公司保险业务的增长,保险责任准备金的总量也随之增长,并带动了本公司总负债的增加。

    2、利润表重要项目

    本公司2010年、2009年和2008年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22.49亿元、26.60亿元和6.49亿元。本公司2010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较上年有所下降,一方面由于2010年资本市场整体表现逊于2009年,导致本公司总投资收益率由2009年的4.6%降低至2010年的4.3%;另一方面,随着保险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本公司2010年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较2009年有较大幅度的增加。2009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较上年有所增加主要受到2009年资本市场好转,投资收益大幅增长的影响。

    本公司2011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17.7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7.6%,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主动减持了部分投资资产并取得了部分已实现收益;另一方面得益于我国进入加息周期,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

    (1)已赚保费

    本公司2011年1-6月、2010年、2009年和2008年分别实现了已赚保费收入人民币507.07亿元、915.83亿元、649.98亿元和464.46亿元,本公司已赚保费收入主要来自人寿保险业务保单的销售。2008至2010年保险业务收入的增长主要来自通过保险营销员、银行保险及财富管理渠道销售的个人业务以及通过团体销售代表销售的团体业务保费收入的增长。而2011年1-6月保险业务收入的下降主要来自本公司通过银行保险渠道销售的个人业务保费收入的下降。

    (2)投资收益

    截至2011年6月30日、2010年12月31日、2009年12月31日和2008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投资资产为人民币3,345.74亿元、2,928.66亿元、1,967.47亿元和1,557.52亿元。投资资产规模增长主要是因为本公司保险业务及投资收益形成的再投资持续增长。

    2011年1-6月、2010年、2009年和2008年本公司的净投资收益分别为人民币64.23亿元、人民币92.76亿元、69.55亿元和100.76亿元;总投资收益分别为人民币68.08亿元、人民币104.26亿元、81.33亿元和15.87亿元;综合投资收益分别为人民币12.52亿元、人民币106.72亿元、90.54亿元及-74.91亿元。其中货币资金、定期存款、债权型投资的投资收益率相对较为稳定,投资收益的增长主要来源于投资资产规模的提升;而股权型投资的收益情况和中国股票市场的走势密切相关,因此在报告期内波动较大。

    (3)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2010年、2009年和2008年的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分别为人民币704.71亿元、459.64亿元和246.96亿元。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包括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净额、提取寿险责任准备金净额和提取长期健康险准备金净额。

    2011年1-6月,本公司提取寿险责任准备金为人民币364.18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3.4%,下降主要是由于当期长期寿险业务保费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导致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减少。另一方面,本公司2011年1-6月退保金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增长,也导致了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的减少。此外,公司业务结构调整,特别是长期期交保费产品占比的提升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提取寿险责任准备金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本公司2011年1-6月、2010年以及2009年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公司短期意外险与短期健康险业务规模的增长,赔案数量及金额逐年增长。2008年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净额为负,主要由于赔付经验好转。

    本公司2011年1-6月、2010年以及2009年提取长期健康险准备金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公司长期健康险业务增长的影响。

    3、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本公司2011年1-6月、2010年、2009年和2008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人民币308.37亿元、615.94亿元、408.00亿元和302.28亿元。本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构成主要为收到的现金保费。本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为以现金支付的赔付款项、手续费及佣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以及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支出等。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本公司2011年1-6月、2010年、2009年和2008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人民币-480.42亿元、-717.22亿元、-260.93亿元和-418.03亿元。本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为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及收到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现金等。本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为投资支付的现金、保户质押贷款净增加额以及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及支付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现金等。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本公司2011年1-6月、2010年、2009年和2008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人民币94.12亿元、249.21亿元、-86.19亿元和129.54亿元。本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为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及收到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现金等。本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为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支付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现金以及偿还债务的现金等。

    (六)内含价值评估结果

    下表列示了本公司截至2010年12月31日内含价值和2010年12月31日前12个月新业务价值,以及截至2011年6月30日内含价值和2011年6月30日前12个月新业务价值:

    单位:百万元

    注:由于四舍五入,数字合计可能与汇总数有细微差异。

    单位:百万元

    注:由于四舍五入,数字合计可能跟汇总数有细微差异。

    (七)发行人股利分配情况

    1、公司股利分配的一般政策及税后利润分配顺序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本公司的股利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订,并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董事会制订股利分配方案,须经本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通过;股利分配方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公司应在股东大会批准利润分配方案后及时向股东支付利润,倘若有延误,公司应就延误期间内未付金额向有关股东支付利息。

    本公司董事会在制定股利分配方案时,将充分考虑以下因素:

    ■本公司的经营业绩及现金流量;

    ■本公司的财务状况;

    ■中国保监会的法定偿付能力要求;

    ■本公司的整体业务状况;

    ■本公司的未来前景;

    ■有关本公司股利分配的法定及监管限制;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相关的其他因素。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本公司全体股东对股利享有同等权利。本公司的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

    ■提取法定公积金百分之十;

    ■提取任意公积金;

    ■经批准提取总准备金;

    ■支付股东股利。

    本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弥补公司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规定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经主管财政机关或公司董事会批准提取的总准备金用于巨灾风险的补偿,不得用于分红、转增资本金。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当公司偿付能力达不到监管要求时,公司不得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董事会提出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后,须经中国保监会核准。

    《公司章程(草案)》中已经将前述“公司应在股东大会批准利润分配方案后及时向股东支付利润,倘若有延误,公司应就延误期间内未付金额向有关股东支付利息”和“当公司偿付能力达不到监管要求时,公司不得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董事会提出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后,须经中国保监会核准”的规定进行了修订,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公司章程中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规定请参见本节“4、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中的具体内容。

    2、公司最近三年股利的分配情况

    本公司在2008年、2009年、2010年各年度内未能符合中国保监会不低于100%的最低偿付能力充足率要求,在分派股利方面受到限制,未进行过股利分配。

    3、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公司于2011年3月31日召开的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公司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所有的滚存利润由上市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本公司2011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特别分红暨建立公众投资者保护机制的议案》,本公司将在2012年9月30日前实施完毕不少于人民币10亿元的特别分红,具体请参见招股意向书第十七节“其他重要事项—前董事长违规事件—公众投资者保护机制”。

    4、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本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如下,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如对该股利分配政策进行调整,须履行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程序: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2)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将由董事会根据届时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业务发展情况、经营业绩拟定,在符合届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具体利润分配方案经届时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的派发事项。

    (3)公司的财务报表除应当按中国会计准则及法规编制外,还可以按国际或者境外上市地会计准则编制。如按两种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有重要出入,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加以注明。公司进行股利分配的上限为前述两种财务报表中未分配利润数字的较低者。

    此外,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偿付能力充足率不高于150%的保险公司,应当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确定的可分配利润和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确定的剩余综合收益的低者作为利润分配的基础。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00%的保险公司,中国保监会可以对其采取限制分红的监管措施。

    本公司在制定股利分配政策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由于保险公司股利分配的实施一定程度上受到偿付能力充足率的约束,本公司在制定股利分配政策的过程中充分考虑股利分配对偿付能力充足率的潜在影响,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合理的现金股利分配比例,以确保该项股利分配政策切实可行。

    (2)本次发行上市后,在符合届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本公司将主要考虑以内生资本增长作为提高偿付能力充足率的首要手段,即以适度水平的留存未分配利润夯实公司的资本基础,以避免出现需频繁外部股权融资的情况。因此,本公司将在兼顾实际资本的基础上确定每年的实际分红比例。

    (3)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受到诸多因素影响,特别是对资本市场波动高度敏感,债券及股票市场的价格波动均可能引起偿付能力充足率在短期内出现较大波动。因此,公司在确定股利分配比例时会保持一定谨慎性,以避免出现实施股利分配后,资本市场发生超出预期的不利波动而导致公司偿付能力不足,进而对公司正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

    长期而言,本公司将以偿付能力充足率高于150%为目标,以支撑未来业务发展,并为股利分配提供有效保障。同时,在公司经营业绩、现金流量以及偿付能力充足率等因素符合相关条件时,本公司将考虑适当提高实际分红水平。

    (八)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共有4家控股子公司,分别是: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华夏都技术培训(北京)有限公司、云南新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及重庆新华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7月3日成立,注册地为北京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经新华资产管理股东会议批准,该公司计划增加注册资本至人民币5亿元,正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截至2011年6月30日,本公司持有新华资产管理97%股权。根据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截至2011年6月30日,新华资产管理的总资产为2.66亿元,净资产为2.07亿元,2011年1-6月的净利润为1,778.23万元。

    2、新华夏都技术培训(北京)有限公司

    新华夏都技术培训(北京)有限公司于2005年11月25日成立,注册地为北京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截至2011年6月30日,新华夏都的总资产为3.98亿元,净资产为-0.20亿元,2011年1-6月的净利润为-659.78万元。

    3、云南新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云南新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于2004年6月17日成立,注册地为云南省昆明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截至2011年6月30日,云南新华保险代理的总资产为814.39万元,净资产为326.08万元,2011年1-6月实现净利润40.47万元。

    4、重庆新华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新华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04年8月12日成立,注册地为重庆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截至2011年6月30日,本公司持有重庆新华保险代理99%股权,其他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1%股权。2011年11月4日,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拟申请解散重庆新华保险代理,尚待本公司股东大会及相关监管机构批准。根据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截至2011年6月30日,重庆新华保险代理的总资产为257.49万元,净资产为-548.18万元,2011年1-6月的净利润为-113.99万元。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本次A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充实资本金,以支持业务持续增长。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主要风险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风险因素:

    (一)与保险行业相关的风险

    1、本公司面临中国经济增长放缓的风险

    2、本公司面临寿险行业竞争不断加剧的风险

    3、本公司面临固定收益市场波动的风险

    4、本公司面临股票市场波动的风险

    5、本公司面临利率变动的风险

    6、本公司面临不可预见的巨灾风险

    7、本公司面临与再保险相关的风险

    8、本公司面临监管政策、法律法规变动的风险

    9、本公司面临外汇兑换管制及人民币汇率波动的风险

    10、本公司面临中国寿险市场增长的可持续性和速度可能低于本公司预期的风险

    (二)与本公司相关的风险

    1、本公司可能面临不能及时获得资本金以满足偿付能力充足率监管要求的风险

    2、本公司面临产品结构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3、本公司面临与商业银行合作关系终止或发生不利变动的风险

    4、本公司面临前董事长违规活动带来的在财务、诉讼和声誉方面的潜在风险

    5、本公司面临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系统不够充分和有效的风险

    6、本公司面临部分保险营销员及银保专管员未获得相应资质的风险

    7、本公司新业务、新销售渠道的拓展及在此过程中与第三方的合作可能使本公司面临额外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8、本公司面临投资组合可选范围有限的风险

    9、本公司面临资产与负债久期不匹配的风险

    10、本公司面临新领域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的风险

    11、本公司面临法律诉讼或其他纠纷的风险

    12、本公司面临遭受监管机构检查和处罚的风险

    13、本公司面临声誉受损的风险

    14、本公司面临在有效实施集中管理及监督分支机构及整个公司一致贯彻适用的政策方面导致的风险

    15、本公司面临无法及时发现或防范员工、保险营销员、客户或其他第三方的不当行为的风险

    16、本公司面临无法成功实现增长的风险

    17、本公司面临实际给付和索赔金额与假设和估计之间存在差异的风险

    18、本公司面临集中退保的风险

    19、本公司面临股利支付受限的风险

    20、本公司的内含价值及新业务价值面临随着其依据的一系列假设的变动而发生显著变化的风险

    21、本公司面临核心管理人员和优秀的保险营销员流失的风险

    22、本公司面临信息技术系统出现故障的风险

    23、本公司面临部分房产权属证书不完备的风险

    24、本公司主要股东能够对本公司施加重大影响

    (三)其他相关风险

    在A股发行的同时,本公司正在境外进行H股发行。具体情况请参见招股意向书第三节“本次发行概况—公司的H股发行计划”。如果因任何原因使本公司H股发行的股票数量减少或本公司H股的实际发行价格不在本公司H股发行估计的价格范围内,A股发行可能仍会进行。如果本次H股发行的数量低于13,035万股,可能出现A股及H股公开发行的股份比例不足百分之十从而导致本次发行的A股无法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情形。

    本公司A股和H股发行完成后,A股将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而H股将在香港联交所进行交易。由于A股和H股市场拥有不同的交易特点和投资者基础(包括不同的散户和机构投资者参与程度),本公司A股和H股的价格可能并不相同。本公司H股股价波动可能会影响本公司A股的股价,反之亦然。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泰州、永州案件

    王付荣原系本公司江苏分公司泰州中心支公司员工,自2003起负责泰州中心支公司团体业务。2007年初,在检查中发现王付荣存在业务违规问题后,本公司遂免除其泰州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为配合后续调查将其留职作一名员工。在其调离泰州中心支公司后的调查中,本公司发现王付荣在留职期间涉嫌欺诈,遂于2009年10月将其移送地方公安机关。根据中国保监会的通报,2003年至2009年10月期间,王付荣涉嫌诈骗和挪用资金约人民币3.5亿元。因其存在将部分资金返还受害人等情形,该案件可能给公司造成的资金缺口预计约人民币2.8亿元。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检察院以集资诈骗罪、挪用资金罪对王付荣提起公诉,该案尚未判决。

    李志勇、吕湘荣原系本公司湖南分公司永州中心支公司员工,在2004年4月至2010年1月期间,该二人通过截留本应由邮政局、邮政储蓄银行账户汇入本公司账户的资金,侵吞投保人交入邮政局、邮政储蓄银行的资金逾人民币1,000万元。李志勇、吕湘荣于2010年12月均被法院判处15年有期徒刑及没收个人财产等刑罚。

    为维护本公司的声誉和品牌,本公司积极配合政府机构做好资金垫付等工作。本公司根据适用会计准则,基于最佳估计,对上述泰州及永州案件相关资金垫付可能给公司造成的资金缺口全额计提了2.95亿元减值准备,截至2011年6月30日,本公司已经累计垫付资金约2.08亿元。上述案件发生后,公司在内部及监管机构的调查结果的基础上对案件相关责任人就其责任进行了严肃的内部问责处理,并加大力度对案件反映出来的问题积极整改。

    (二)前董事长违规事件

    1、概况

    关国亮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期间(1998年11月26日至2006年12月27日),由于当时本公司在公司治理、内控制度方面存在缺陷和漏洞,关国亮利用其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的便利,违规运用保险资金,主要包括:(1)未经本公司合法授权,通过进行债券回购交易抵押本公司的债券融入资金并对外向与其存在关系的公司拆借;(2)违规投资于房地产、股权等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或者限制保险资金投资的领域,包括:(i)违规投资房地产项目及房地产项目公司股权,包括投资紫金世纪股权;(ii)通过与前董事长存在关系的公司违规收购、持有本公司股份;(iii)通过代持安排违规持有民族证券股权;以及(3)可能存在的本公司无法知悉的其他用途。前述事项合称“前董事长违规事件”。

    前董事长违规事件对本公司造成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本公司为赎回前董事长违规事件中用于融入资金所抵押的债券,在债券回购交易到期时,陆续支出资金共计约人民币291,000万元,给本公司造成资金缺口。本公司积极采取追收措施,对预计可能无法收回的资金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截至2011年6月30日,扣除已回收的部分资金,尚存在的上述减值准备余额约人民币110,162万元,本公司将持续进行追收工作,保障股东利益;

    (2)对于前董事长违规事件中产生的违规投资,本公司依法进行清理和规范,收回了对紫金世纪24%的股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6.96亿元),目前拟对上述紫金世纪股权进行转让;

    (3)本公司因前董事长违规事件导致面临与独立于公司的第三方的相关纠纷、诉讼及或有债务,本公司采取措施积极应对上述纠纷及诉讼,目前已解决与西部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西部担保”)相关的纠纷,支付款项合计人民币5,380万元,并对与深航相关的潜在诉讼及纠纷可能带来的影响计提了预计负债人民币4.30亿元;

    (4)本公司因购买位于黑龙江和深圳的办公用房事项而产生其他应收款项,分别应收黑龙江贯通投资有限公司人民币3,700万元和北京华新融投资有限公司人民币1,200万元,本公司已根据适用会计准则对上述应收款项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

    前董事长违规事件发生后,本公司聘请外部律师调查有关线索,采取措施追缴违规拆借资金所形成的资产,最大化保障被保险人及股东的利益。中国保监会对前董事长违规事件的调查已经结束,相关案件已经移交司法机关。

    2008年10月27日,针对本公司前董事长在违规事件中涉及的个人行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涉嫌挪用资金、职务侵占,向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关国亮提起公诉。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此案尚未审结。本公司未收到相关司法机关要求本公司参与诉讼的通知或其他法律文书,本公司未以诉讼参与人身份参与该诉讼。前董事长违规事件发生后,本公司积极配合有关机关进行调查取证。据本公司所知,本公司其他员工未因前董事长违规事件而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或被监管机构处以行政处罚。

    虽然本公司无法预计目前未决诉讼和纠纷的最终审理和仲裁结果,无法保证未来不会出现新的相关纠纷和诉讼,但本公司认为前董事长违规事件对本公司资产、财务状况和持续盈利能力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前董事长违规事件所涉及的诉讼、仲裁以及纠纷

    前董事长违规事件导致本公司涉及与其他第三方的诉讼、仲裁与纠纷包括:(1)为清算前董事长在任期间本公司与东方集团及其关联公司的资金往来,本公司提起诉讼,要求东方财务归还欠款本金85,999.18万元及利息,并要求东方家园有限公司归还本金8,000万元及利息。目前此案尚在审理过程中;(2)为收回民族证券股权出资款1.7亿元及相应利息,本公司涉及与东方集团以及民族证券之间的诉讼和纠纷。由于本公司和东方集团均针对民族证券出资款1.7亿元及相应利息提出权利主张,且有关法律程序仍在进行过程中,因此本公司是否可以收回前述本金以及利息存在不确定性;以及(3)深航曾为收回大成饭店资产委托收购款项6亿元及利息而向东方财务及本公司提起诉讼,之后由于债权转让而撤诉,但其债权受让方深圳汇润的管理人向东方财务及本公司发出清偿债务通知书要求本公司承担责任。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深圳汇润管理人尚未对本公司提起诉讼。本公司根据所掌握的相关信息,基于对潜在诉讼及纠纷可能带来的影响的最佳估计,计提预计负债人民币4.30亿元。

    3、公众投资者保护机制

    尽管前董事长违规事件不会对本公司资产、财务状况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为了进一步保障公众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于2011年10月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39次会议,及2011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特别分红暨建立公众投资者保护机制的议案》。本公司将通过特别分红的方式,将特别分红中归属于上市前全体股东享有的部分托管在指定专项银行帐户作为专项基金,用以弥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由于前董事长违规事件造成的在招股意向书披露的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之外的其他实际损失,作为对公众投资者的额外保障。如果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的36个月内由于前董事长违规事件导致本公司产生已在招股意向书披露的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之外的其他实际损失,将以前述指定专项银行账户中保存的资金进行弥补。在前述36个月的期限届满后,前述指定专项银行账户中的资金余额将向全体老股东分配。如特别分红在发行上市前实施,专项基金的金额将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如特别分红在本公司发行上市后实施,考虑本公司本次A+H合计发行比例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18%(假设全额行使H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因素,专项基金的金额将不低于人民币8.2亿元。

    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本公司偿付能力不足时可能受到保监会采取的限制分红的监管措施。本公司预计本次A股和H股发行后,公司偿付能力水平将得到显著提升,不会因偿付能力不足构成特别分红的限制,本公司亦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必要措施使得偿付能力水平满足监管要求,确保特别分红的实施。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二、本次发行时间安排

    第七节 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于本次发行承销期间,到本公司和联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办公地点查阅备查文件。

    查阅时间:工作日9:00 - 11:00,14:00 - 17:00

    信息披露网址: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21日

    姓 名职 务性别年龄国籍简要经历
    何志光总裁51中国见本节“董事构成情况”
    孙同越副总裁61中国孙同越先生自1997年3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裁,目前分管工会、办公室、纪检监察室、资产清收办公室、不动产管理部,并兼任北京紫金世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于1997年3月加入本公司之前,孙先生曾于1993年4月至1997年8月任北京市计划委员会副主任,1986年1月至1993年4月供职于北京市财政局,历任北京市财政局副处长、办公室主任、副局长、局长等职。孙先生拥有北京市高级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授予的高级经济师职称。孙先生于1977年毕业于北京经济学院政治经济学专业,并于1997年毕业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贸易经济专业,完成研究生课程。
    黄萍副总裁55中国黄萍先生自2001年4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裁,目前兼任公司业务管理委员会主任,分管保费部、机构管理部。自2000年9月加入本公司起,黄先生担任总裁助理。黄先生于1996年1月至1999年12月任平安保险寿险总督导、寿险协理,于1995年1月至1995年12月任平安保险深圳分公司总经理,1991年3月至1994年12月任平安保险人身险部总经理,1984年9月至1991年2月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湖南分公司人身保险处副处长,1978年11月至1984年8月担任共青团长沙市委办公室主任等职。黄先生拥有高级经济师职称。
    刘亦工副总裁兼合规负责人52中国刘亦工先生自2004年12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裁,2010年4月起兼任合规负责人,目前负责合规工作,分管审计部、合规部、法律部及品牌传播部。自2004年10月加入本公司后,刘先生担任总裁助理兼北京分公司总经理。1992年至2004年,刘先生于平安保险担任多个职位,包括2004年8月至2004年10月担任集团新渠道事业部副总监,1998年6月至2004年7月任青岛分公司总经理,1992年至1998年担任集团金融投资部高级主任、实业投资部副总经理、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刘先生拥有广东省人事厅授予的高级经济师职称、亚洲风险与危机管理协会授予的注册高级企业风险管理师(CSERM)资格,并于1996年获得硕士学位。
    李丹副总裁54中国李丹女士于2011年7月18日被董事会聘任为本公司副总裁。自1997年7月加入本公司后,李女士于1997年7月至1998年3月担任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于1998年3月至2011年7月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在加入本公司之前,李女士曾于1990年12月至1997年6月担任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计财部经理、总经理助理、总公司北京代表处主任等职。李女士拥有国土资源部评审委员会授予的高级经济师职称,并于1998年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货币银行学专业,获得研究生学历。
    陈国钢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51中国陈国钢先生于2011年7月被董事会聘任为本公司副总裁,自2010年4月起担任本公司首席财务官。陈先生目前兼任新华资产管理非执行董事。于2010年4月加入本公司之前,陈先生于2005年至2010年担任中化化肥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于2000年至2010年担任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0年12月至2010年4月任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总会计师,1999年6月至2000年12月任中国中化集团公司财务部总经理,1999年2月至1999年6月任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副总会计师,1997年5月至1999年2月任中国国际石油化工联合公司副总裁,1995年1月至1997年5月任中国中化集团公司财务本部副本部长,1994年3月至1995年1月任中国中化集团公司石油财会部总经理,1991年7月至1994年3月任中国中化集团公司美国农化公司财务经理,1988年7月至1991年7月任香港鑫隆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1984年7月至1985年3月任厦门大学助教。陈先生拥有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职称,并于1988年获得博士学位。
    岳然首席人力资源官48中国岳然先生自2010年4月起担任本公司首席人力资源官,分管人力资源部。自2010年1月加入本公司以来,岳先生担任纪检监察室主任。岳先生曾于2008年10月至2010年1月担任中国联通集团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2004年1月至2008年10月担任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2001年6月至2004年1月担任中国网通控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监,1997年3月至2001年6月担任北大先行科技产业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1992年5月至1997年3月担任北京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1984年7月至1992年5月任北京市委组织部主任科员。岳先生于1984年获得学士学位,并于2003年完成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研究生课程。
    龚兴峰总精算师41中国龚兴峰先生自2010年9月起担任本公司总精算师,分管精算部和市场开发部。自1999年1月加入本公司以来,龚先生于2007年2月至2010年9月担任新华资产管理投资业务负责人,2003年9月至2007年1月担任首席精算师,2002年6月至2003年9月担任客户服务部总经理,2002年1月至2002年5月任核保核赔部副总经理,1999年1月至2000年9月任精算部总经理助理等职。2000年9月至2001年12月,龚先生在苏黎世保险公司工作并接受培训。1996年1月至1998年12月龚先生曾于中国人民银行以及中国保监会任主任科员。龚先生拥有高级经济师和中国精算师职称,并于1996年获得硕士学位。
    苑超军总裁助理39中国苑超军先生于2011年7月18日被董事会聘任为本公司总裁助理。自2002年11月加入本公司以来,苑先生曾担任多个管理岗位,包括于2010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个人业务总监,负责个人寿险业务的整体运营。于2005年1月至2010年5月先后担任山东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以及高级总经理,负责本公司山东分公司的整体营运及业务。于2002年11月至2005年1月任潍坊中心支公司总经理,负责本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整体营运及业务。在加入本公司之前,苑先生于2001年11月至2002年11月任太平洋保险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于2000年7月至2001年11月任太平洋保险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营业部、团体部经理,于1994年3月至2000年7月历任太平洋保险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营业部、团体部业务科副科长、科长、经理助理、副经理,于1992年8月至1994年3月任职于交通银行潍坊分行。苑先生于1995年毕业于山东广播电视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目前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就读高级工商管理硕士。
    孙玉淳总裁助理44中国孙玉淳先生于2011年7月被董事会聘任为本公司总裁助理。自1996年7月加入本公司以来,孙先生于2010年4月至今任战略总监,自2007年3月至2010年3月任战略管理中心主任,自2004年7月至2007年2月任上海分公司总经理,自2000年12月至2004年6月任企划部主要负责人,于2000年9月至2000年11月任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助理,于1999年5月至2000年8月任新华国际保险研究会秘书长,于1997年12月至1999年4月任研究发展中心管理处、研究部处长,于1996年7月至1997年11月任办公室文秘、副处长。在加入本公司之前,孙先生于1988年9月至1996年7月任中国人民银行管理干部学院秘书科科长。孙先生拥有高级经济师职称,并于2007年获得硕士学位。
    朱迎董事会

    秘书

    40中国朱迎先生于2011年7月被董事会聘任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在加入本公司之前,朱先生于2008年9月至2011年7月任中国保监会天津监管局局长助理、副局长,于2005年10月至2008年10月借调至国务院办公厅秘书二局工作,于2002年6月至2005年9月任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副处级秘书、正处级秘书,于1998年11月至2002年6月任中国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主任科员,于1996年8月至1998年11月任中国人民银行保险司科员。朱先生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朱先生于1993年获得中国金融学院国际金融专业学士学位,于1996年获得硕士学位。

    薪酬范围人数
    150万元以下
    150万元-300万元
    300万元-450万元
    450万元-600万元
    600万元以上

     2011年

    6月30日

    2010年

    12月31日

    2009年

    12月31日

    2008年

    12月31日

    资产    
    货币资金17,86326,74212,5445,755
    交易性金融资产6,7576,5153,8367,05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430640411
    应收利息5,9374,9863,0142,223
    应收保费1,980979744553
    应收分保账款44876105157
    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27134127
    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201914
    应收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4,2004,4224,3894,414
    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保户质押贷款1,393820346186
    其他应收款7401,449452317
    定期存款102,67455,82618,89122,46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70,66674,68949,40636,980
    持有至到期投资127,956122,016107,66180,575
    归入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10
    长期股权投资707707310300
    存出资本保证金522242242242
    投资性房地产578513448634
    固定资产2,6202,7342,6501,976
    在建工程190188246432
    无形资产51575270
    递延所得税资产1114
    其他资产525522413313
    独立账户资产356392395270
    资产总计346,668304,566206,618164,959
    负债和股东权益    
    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33,64524,71212,24820,669
    预收保费193390412321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690534426291
    应付分保账款99486428
    应付职工薪酬750970619566
    应交税费6810112468
    应付赔付款412349277214
    其他应付款1,84015,7312,065844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18,76819,53820,16221,402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737530430344
    未决赔款准备金301274159122
    寿险责任准备金253,423220,498153,123107,623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14,43013,32310,1039,036
    应付债券1,3501,350
    预计负债45857443043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负债3147
    独立账户负债346374381256
    负债合计326,191297,993202,375163,571
         
    股东权益    
    股本2,6001,2001,2001,200
    资本公积11,7641,035955757
    盈余公积427427204
    一般风险准备427427204
    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5,2533,4781,675(57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合计20,4716,5674,2381,380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20,4776,5734,2431,388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346,668304,566206,618164,959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2010年度2009年度2008年度
    一、营业收入57,812102,51373,67449,646
    已赚保费50,70791,58364,99846,446
    保险业务收入50,66291,67965,04046,453
    减:分出保费238323046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193)(128)(72)(53)
    投资收益7,36810,6847,19710,244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464)(158)932(7,890)
    汇兑损失(70)(52)(2)(80)
    其他业务收入271456549926
    二、营业支出(55,739)(100,227)(70,965)(49,422)
    退保金(6,139)(7,710)(5,249)(5,453)
    赔付支出(3,776)(5,518)(5,555)(7,453)
    减:摊回赔付支出45887362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37,427)(70,510)(45,944)(24,786)
    减: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219)39(20)90
    营业税金及附加(92)(128)(116)(130)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3,667)(7,179)(5,450)(3,856)
    业务及管理费(4,018)(8,443)(7,261)(5,654)
    减:摊回分保费用20335538
    其他业务成本(707)(1,168)(1,432)(1,505)
    资产减值(损失)/转回241269(66)(775)

    三、营业利润2,0732,2862,709224
    加:营业外收入3317128
    减:营业外支出(56)(202)(67)(70)
    四、利润总额2,0502,2552,651182
    减:所得税(费用)/收入(275)(5)10469
    五、净利润1,7752,2502,661651
    六、利润归属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752,2492,660649
    少数股东收益
    七、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0.93元1.87元2.22元0.54元
    稀释每股收益0.93元1.87元2.22元0.54元
    八、其他综合收益(1,871)80198(3,011)
    九、综合收益总额(96)2,3302,859(2,36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96)2,3292,858(2,36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截至201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2010年度2009年度2008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49,30491,24064,92145,516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166247152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5,86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2922313411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9,73391,62965,30251,649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9,880)(12,981)(10,711)(12,128)
    支付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17)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减少额(962)(1,358)(1,216)
    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3,512)(7,072)(5,311)(3,77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839)(4,581)(3,297)(2,091)
    支付的各项税费(169)(222)(239)(30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517)(3,821)(3,728)(3,12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8,896)(30,035)(24,502)(21,42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83761,59440,80030,22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33,02539,83236,73733,477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5,1126,9805,5908,66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现金40,333120,34511,07456,36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8,470167,16153,40798,509
    投资支付的现金(85,634)(117,431)(67,324)(85,235)
    保户质押贷款净增加额(573)(474)(160)(5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162)(421)(534)(688)
    支付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现金(40,143)(120,557)(11,482)(54,33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6,512)(238,883)(79,500)(140,31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8,042)(71,722)(26,093)(41,80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4,026
    收到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现金330,385494,980409,122388,111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30,385509,006409,122388,111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6)(65)(88)
    支付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现金(320,973)(482,729)(417,676)(375,06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35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20,973)(484,085)(417,741)(375,15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41224,921(8,619)12,95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额(32)(33)(1)(53)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7,825)14,7606,0871,326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7,36812,6086,5215,195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9,54327,36812,6086,521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2010年度2009年度2008年度
    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2)(4)(3)(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11020
    取得联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48
    与本集团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失(144)(49)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354390221
    终止退休保障计划对当期损益的影响147
    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22)(41)(55)(6)
    小计331506163(42)
    减:所得税影响数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331506163(4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4441,7432,497691

     2011年

    6月30日

    2010年

    12月31日

    2009年

    12月31日

    2008年

    12月31日

    流动比率(%)196.3%293.9%251.5%78.7%
    资产负债率(%)94.1%97.8%97.9%99.2%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占净资产比例(%)0.2%0.9%1.2%5.0%
     2011年

    1-6月

    2010年度2009年度2008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百万元)2,4982,7753,040729
    利息保障倍数(倍)7.599.5714.741.4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16.2351.3334.0025.19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4.12)12.305.071.11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元)0.931.872.220.54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1%41.6%94.7%25.3%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内含价值和2010年12月31日前12个月新业务价值
    风险贴现率10.0%11.5%13.0%
    经调整的净资产价值6,4006,4006,400
    扣除偿付能力额度成本前的有效业务价值33,03229,86627,241
    偿付能力额度成本(7,211)(8,181)(8,964)
    扣除偿付能力额度成本后的有效业务价值25,82021,68518,277
    内含价值32,22028,08424,677
        
    新业务价值   
    扣除偿付能力额度成本前的新业务价值7,4396,7226,120
    偿付能力额度成本(1,745)(1,981)(2,170)
    扣除偿付能力额度成本后的新业务价值5,6954,7413,950

    截至2011年6月30日内含价值和2011年6月30日前12个月新业务价值
    风险贴现率10.0%11.5%13.0%
    经调整的净资产价值17,67317,67317,673
    扣除偿付能力额度成本前的有效业务价值37,32533,79830,880
    偿付能力额度成本(8,043)(9,149)(10,052)
    扣除偿付能力额度成本后的有效业务价值29,28224,65020,828
    内含价值46,95542,32338,501
        
    新业务价值   
    扣除偿付能力额度成本前的新业务价值7,2636,5145,892
    偿付能力额度成本(1,601)(1,805)(1,965)
    扣除偿付能力额度成本后的新业务价值5,6634,7103,928

    当事人名称住所联系电话传真经办人或联系人
    发行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延庆县湖南东路1号010-85213233010-85213219朱迎

    王洪礼、何婧

    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010-65051166010-65051156石芳、陈宛

    杨丽君、章林峰

    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5层010-58328888010-58328954刘文成、王曦

    胡雅娟、邵烨

    财务顾问及副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A层010-60838648010-60833940吕伟育、陈武军

    杨守海、徐喆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甲12号新华保险大厦6层010-65693399010-65693836吴刚、陈巍
    会计师

    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021-23238888021-23238800曹银华、向前
    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北京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40层010-58785588010-58785566杨小蕾、苏峥

    蒋谦、李元媛

    精算评估

    机构

    韬睿惠悦管理咨询(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号北京嘉里中心南楼29层010-58216000010-85297884Mark Saunders

    刘垂辉、郑雅华

    股票登记

    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6楼021-58708888021-58899400 
    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021-68808888021-68804868 
    收款银行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询价推介日期2011年11月23日-2011年11月28日
    网下申购及缴款日期2011年12月5日-2011年12月7日
    网上申购及缴款日期2011年12月7日
    定价公告刊登日期2011年12月9日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