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增持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钒钛 公告编号:2011-60
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增持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1年5月28日,本公司刊登《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情况的公告》,公告“公司于2011年5月26日接到股东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鞍钢”)通知,鞍钢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自首次增持之日起算)、在公司股价低于10.55元/股的情况下,以自身名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并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011年5月27日公司接到股东鞍钢通知,鞍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1,455,5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5%。本次增持后,鞍钢持有公司股份596,643,6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19%。鞍钢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公司股份数3,337,951,0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290%。”
2011年11月3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的定期报告关注函》,要求公司“披露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增持承诺的具体履行情况”,并对“2011年三季报有关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作出补充披露。”公司就相关事宜征询了鞍钢,其增持情况如下:
1、自2011年5月27日鞍钢首次增持公司股份开始,截至2011年三季度末,鞍钢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5,729,2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5%。截至2011年三季度末鞍钢持有公司股份610,917,4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68%;公司实际控制人鞍钢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公司股份3,352,224,7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539%。
2、2011年三季度末后,鞍钢仍遵照承诺继续增持公司股份。自2011年5月27日鞍钢首次增持公司股份开始,截至2011年10月31日,鞍钢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4,109,2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21%。截至2011年10月31日,鞍钢持有公司股份619,297,4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15%;公司实际控制人鞍钢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公司股份3,360,604,7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685%。
上述行为符合鞍钢的承诺、《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进行后续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