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召开201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11-83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于2011年11月18日以书面传真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1年11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签字董事九名,实际签字的董事九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新湖控股有限公司的补充议案》。
关联董事林俊波女士、赵伟卿先生、钱春先生、林兴先生、潘孝娜先生和虞迪锋先生按规定回避表决。本议案由其他三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审议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议案内容如下: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新湖控股有限公司的议案》,拟向新湖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控股”)增资,增资价格不超过每股1.5元人民币(根据审计评估结果确定最终增资价格),增资后本公司占新湖控股总股本将达48%。
根据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新湖控股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中瑞岳华审字[2011]第06431号),截止2011年6月30日,新湖控股总资产1,583,022万元,总负债1,074,882万元,净资产508,140万元;2011年1-6月份营业总收入118,224万元,净利润2,921万元。
现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新湖控股有限公司增资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 估报告》(坤元评报〔2011〕463 号),新湖控股每股评估价值1.68元,按评估价值的8折做为增资价格,增资价格每股1.35元,合计增资额为747,697,500元人民币,增资后本公司占新湖控股总股本将达48%。同时,董事会将本议案作为第四十六次会议《关于增资新湖控股有限公司的议案》的补充议案,一起提交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1年12月9日上午10:00,在杭州市西溪路128号新湖商务大厦11 层会议室召开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会议审议的议案
审议《关于增资新湖控股有限公司的议案》。
(二)会议对象
1、截止2011年12月7日下午三点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代表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出席人身份证;
自然人股东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
代理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卡。
上述股东将所需的相关证件及委托书通过专人、传真或邮寄的方式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
2、登记时间:2011年12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溪路128 号新湖商务大厦11 层证券事务部
4、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自理。
5、联系电话:0571-85171837 0571-87395051
传真:0571-87395052
6、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溪路128 号新湖商务大厦11 层 邮编:310007
7、联系人:高莉 张婧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 (女士) 代表本单位 (个人) 出席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表决事项行使表决权。
表决内容:(请在相应框内打√确认)
序号 | 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1 | 关于增资新湖控股有限公司的议案 | ||||
意见: |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