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焦点
  • 5:产经新闻
  • 6:财经海外
  • 7:观点·专栏
  • 8:公 司
  • 9:公司纵深
  • 10:公司前沿
  • 11: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12:特别报道
  • A1:市场封面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市场·资金
  • A6:市场·期货
  • A7:市场·观察
  • A8:市场·调查
  • B1:披 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T1:钱沿周刊
  • T2:钱沿周刊
  • T3:钱沿周刊
  • T4:钱沿周刊
  • T5:钱沿周刊
  • T6:钱沿周刊
  • T7:钱沿周刊
  • T8:钱沿周刊
  •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增资扩股的公告
  •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三家新设证券营业部
    开业的公告
  •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五十四次董事会
    会议决议公告
  •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二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项目公告
  •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  
    2011年11月24日   按日期查找
    B2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24版:信息披露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增资扩股的公告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三家新设证券营业部
    开业的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五十四次董事会
    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二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项目公告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2011-11-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90    股票简称:ST中房    编号:临2011-24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我公司曾于2005年4月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甘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甘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兰州和政路证券营业部及深圳市慧真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对本公司计137,659,400.00元的投资资金未尽谨慎保管义务,并未经本公司同意随意处置本公司资产。2008年10月,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2005)甘民二初字第2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我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我公司负担。具体内容详见2008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重大诉讼进展公告(临2008-53)。

      我公司的诉讼请求被驳回后,公司积极与相关各方进行了协商谈判,并依据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2005)甘民二初字第20号民事判决书发函给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房集团)要求其向我公司重新支付重组尾款137,659,400.00元。但鉴于该笔款项的重新支付与否涉及中房集团已在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并正在审理过程中的一起诉讼案件,该诉讼案件判决结果与中房集团是否需向我公司重新支付重组尾款直接关联。为此中房集团近日发函向我公司承诺:在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中房集团在前述诉讼案件中胜诉后,中房集团即与我公司协商安排重组尾款的具体支付事宜。

      公司将密切关注此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