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产经新闻
  • 5:财经海外
  • 6:观点·专栏
  • 7:公 司
  • 8:公司纵深
  • 9:公司前沿
  • 10:公司·价值
  • 11:信息披露
  • 12:特别报道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资金·期货
  • A6:市场·观察
  • A7:信息披露
  • A8:市场·调查
  • B1:披 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ST中农调高定向增发底价 拟向“掌门”募资4.7亿元
  • 浙富股份
    中标越南重大工程
  • 金枫酒业
    大股东承诺持股再锁三年
  • 沙钢股份旗下三公司合并
  • 恒通化工股权“出列” *ST 东碳微调重组方案
  • 圣莱达
    募资违规理财受处分
  • 四公司获得政府财政补贴
  • 江南高纤
    1.5亿参股小贷公司
  • 新都化工
    1亿元增资应城项目
  • 万昌科技
    再次声明不存在股份代持
  • 三位实力买家角逐控制权 光华控股或归恒健投资
  • 泰亚股份
    拟提高坏账计提比例
  • *ST鑫安将变身大地传媒 12月2日重返资本市场
  •  
    2011年11月25日   按日期查找
    7版:公 司 上一版  下一版
     
     
     
       | 7版:公 司
    ST中农调高定向增发底价 拟向“掌门”募资4.7亿元
    浙富股份
    中标越南重大工程
    金枫酒业
    大股东承诺持股再锁三年
    沙钢股份旗下三公司合并
    恒通化工股权“出列” *ST 东碳微调重组方案
    圣莱达
    募资违规理财受处分
    四公司获得政府财政补贴
    江南高纤
    1.5亿参股小贷公司
    新都化工
    1亿元增资应城项目
    万昌科技
    再次声明不存在股份代持
    三位实力买家角逐控制权 光华控股或归恒健投资
    泰亚股份
    拟提高坏账计提比例
    *ST鑫安将变身大地传媒 12月2日重返资本市场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万昌科技
    再次声明不存在股份代持
    2011-11-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覃秘 ○编辑 裘海亮

      ⊙记者 覃秘 ○编辑 裘海亮

      

      董事长意外身亡而惹出大风波的万昌科技今天发布公告,因遇到制度障碍,其收购人将由高宝林变为高宝林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同时再次声明,不存在代他人持有等权利限制或其他法律纠纷。

      今年5月27日公司曾披露,实际控制人之一高宝林将以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的方式增持其父亲高庆昌持有的万昌科技3296.3万股。此后,高宝林向证监会递交了以简易程序申请豁免要约收购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报告。

      公告称,经与有关部门沟通,鉴于王素英将其应享有的夫妻共同财产万昌科技股份16481500股赠与其子高宝林的行为属于股份转让行为,与《公司法》第142条“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的规定有冲突,决定暂不履行《赠与协议书》,所涉及万昌科技的股份及权利义务在《赠与协议书》正式履行前全部归属于王素英,即有高宝林、王素音和高宝林姐夫王明贤作为一致行动人进行收购。

      公告同时提到,自万昌发展成立以来,高庆昌一直为万昌科技及其前身万昌发展的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高庆昌生前,未有任何人提供声明或证据表明高庆昌所持股份系代替他人持有。高庆昌去世后,未有任何人向收购人或万昌科技提供存在股份代持情况的相关声明与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