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履行减少其注册资本并变更国有股东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11-026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履行减少其注册资本并变更国有股东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1年9月30日公告了关于本公司控股股东拟减少其注册资本并将其所持部分本公司股份作为减资支付对价的提示性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编号:临2011-022]。
2011年11月24日,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盘江煤电”)通知,盘江煤电于2011年11月23日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拟减少注册资本至人民币142,707万元,并将其所持有的189,690,176股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股份以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变更方式变更为兖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截止目前,盘江煤电持有本公司股份为456,637,12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1.39%。盘江煤电注册资本为266,944万元,其股东方为:
| 序号 | 股 东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1 | 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42,707 | 53.46 |
| 2 |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 | 83,817 | 31.40 |
| 3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 17,930 | 6.72 |
| 4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 15,418 | 5.77 |
| 5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7,072 | 2.65 |
| 合 计 | 266,944 | 100.00 | |
此次国有股变更参考对价为减资支付对价信息首次公告日(即2011年9月30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即30.09元/股。根据在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的中威正信评报字[2011]1095号《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拟减资项目评估报告》,盘江煤电每一元注册资本所对应的评估净资产值为4.59元。结合以上数据计算,盘江煤电各股东拟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数量如下: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减少其持有的盘江煤电的注册资本83,817万元:拟通过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变更的方式持有我司股份127,981,769股,占我司股本总额的11.60%;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减少其持有的盘江煤电的注册资本17,930万元:拟通过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变更的方式持有我司股份27,389,729股,占我司股本总额的2.48%;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减少其持有的盘江煤电的注册资本15,418万元:拟通过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变更的方式持有我司股份23,517,669股,占我司股本总额的2.1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减少其持有的盘江煤电的注册资本7,072万元:拟通过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变更的方式持有我司股份10,801,009股,占我司股本总额的0.98%。
上述盘江煤电减资程序完成后,兖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再持有盘江煤电的股权,盘江煤电将成为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届时我司的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仍为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盘江煤电减资程序完成后,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2,707万元,其股东方为:
| 序号 | 股 东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1 | 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42,707 | 100.00 |
目前,盘江煤电已将上述减资及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变更事项报告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该等事项须待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我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继续关注盘江煤电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