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11-061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1年11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1年11月14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郭春生先生主持,监事范水波、韩明、汤兆利,副总经理李宝芝、财务总监徐吉峰、董事会秘书钟云香列席了会议。经出席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使用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9.12%,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从2011年11月25日至2012年5月24日止。详见《关于部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62)。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1]30号)的相关规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了修改,原2010年2月1日通过的《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同日废止。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进行了修改,原《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同日废止。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11-062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815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了49,875,311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0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99,999,985.55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86,450,110.24元。2010年12月29日,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准验字[2010]2068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全部到位。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执行专户集中存储管理,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均签署了三方或四方《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以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中相关条款规定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
截至2011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以下专户中:
账户名称 |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存储余额 | 存储方式 |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河县支行 | 22001644936055002791 | 301,327,059.14 | 活期 |
吉林紫鑫初元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银行延边分行 | 060101201020003911 | 41,599,312.63 | 活期 |
吉林紫鑫般若药业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河县支行 | 07-661001040010371 | 572,786.28 | 活期 |
吉林草还丹药业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敦化支行 | 22001686338055004821 | 124,880,625.55 | 活期 |
合 计 | 468,379,783.60 |
2011年3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128,658,885.29元自筹资金。
2011年9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人参产品系列化(通化)募投项目实施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置换紫鑫药业人参产品系列化项目建设用地的通知》对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变更;设立全资子公司吉林紫鑫禺拙药业有限公司承接和实施人参产品系列化(通化)项目;人参产品系列化(通化)项目延期至2012年5月1日后实施,原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12年6月30日,推迟到2012年12月31日。该议案于2011年10月11日已经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的(2011-046)号《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等事项的公告》和(2011-049)号《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
(一)2011年11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9.12%,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从2011年11月25日至2012年5月24日止。
由于人参产品系列化(通化)项目延期至2012年5月1日后实施,用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除因项目置换用地预留的土地出让金外,剩余募集资金至2012年5月1日前将处于闲置状态。为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闲置,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中的9,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按照活期存款利率0.50%,6个月贷款基础利率6.1%来测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为252万元。
(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过去十二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因此,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经认真核查后,认为:
1、本次拟补充流动资金9,000万元,单次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根据公司的相关承诺,公司此次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2、紫鑫药业拟将人参产品系列化(通化)项目募集资金中9,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议案已经公司四届第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已发表同意意见。
3、公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六个月内即归还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用款之前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4、本公司同意紫鑫药业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并履行法定程序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5、本公司同时提示广大投资者关注此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若未能按时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将对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徐卫东先生、李飞女士、方勇先生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同时,公司已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监事会意见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四)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11-063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1年11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1年11月14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由监事范水波主持。
经出席监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同意公司本次使用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