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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11-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34 证券简称:ST天龙 编号:临2011--045

      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11月24日下午2:00在太原市迎泽大街289号十七楼会议室召开。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5,081,41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02,445,880股的27.2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7,411,7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4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共12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669,68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9%。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英杰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聘请的山西锋卫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发表法律意见。

      二、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股东,东莞市金正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表决结果:

      同意12,970,137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41%;反对3,477,016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8%;弃权527,1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1%。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50,178,717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10%;反对3,544,396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3%;弃权1,358,3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山西锋卫律师事务所律师郭伟平和郭文杰见证,并出具了法津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