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实施《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的通知
2011-11-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关于发布实施《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已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会员,请根据《实施细则》做好相关业务和技术系统的调整工作。本所2006年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上证产字〔2006〕1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