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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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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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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1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编号:临2011-058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为了避免因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参与认购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可能构成短线交易的误解,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以下新的非公开发行方案。

    ●发行对象:本次非公开发行面向不超过10名的特定投资者。发行对象须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及其他符合公司认定条件的合格投资者。具体发行对象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

    ●认购方式: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方式,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方式进行认购。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股份”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11月27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于2011年11月29日在宏达国际广场27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骞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有关事项进行了逐项检查和自我评价。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该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面值:人民币1.00 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2、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合计不超过403,587,443股(含403,587,443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作除权除息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申购情况并结合公司募集资金需求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每一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合计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均不超过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1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3、发行方式及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10名的特定投资者。发行对象须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及其他符合公司认定条件的合格投资者。

    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5、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11.15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规定,和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本次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6、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完毕后,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满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7、本次发行股票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8、募集资金用途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发行费用),发行数量不超过403,587,443股(含403,587,443股),最终发行数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发行对象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

    (亿元)

    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亿元)
    1钼铜多金属资源深加工综合利用项目101.8839.58
    2补充流动资金4.84.8

    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若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予以置换;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预计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或其他方式解决;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超过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预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果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政策规定,则按新的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本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能实施。

    三、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1-060)。

    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了天健正信审(2011)专字第150068号《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本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公告的《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本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能够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具体情况会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申购方法及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其他事项;

    (2)如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授权董事会根据新的政策规定或变化情况,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及申报文件作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3)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本次发行相关的必要或适宜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

    (4)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股票的中介机构;

    (5)批准与签署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或协议;

    (6)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7)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情况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及办理工商登记变更事宜;

    (8)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份登记、上市交易、股份限售等事项;

    (9)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实际情况和项目需要以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10)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11)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况下,可酌情决定延期实施本次发行计划;

    (12)本授权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本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将公司住所变更为:四川省什邡市师古镇成林村,邮编:618418。同时,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如下修订:

    原公司章程第五条为:“公司住所:四川省什邡市师古镇

    邮政编码:618418 ”。

    现修订为:“公司住所:四川省什邡市师古镇成林村

    邮政编码:618418 ”。

    该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鉴于召开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的股东大会的日期尚不确定,本次董事会授权董事会秘书适时向股东发出召开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的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编号:临2011-059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股份”或“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11月27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于2011年11月29日在宏达国际广场27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贾元余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有关事项进行了逐项检查和自我评价。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该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面值:人民币 1.00 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2、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合计不超过403,587,443股(含403,587,443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作除权除息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申购情况并结合公司募集资金需求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每一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合计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均不超过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1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3、发行方式及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10名的特定投资者。发行对象须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及其他符合公司认定条件的合格投资者。

    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5、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11.15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规定,和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本次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6、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完毕后,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满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7、本次发行股票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8、募集资金用途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发行费用),发行数量不超过403,587,443股(含403,587,443股),最终发行数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发行对象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

    (亿元)

    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

    (亿元)

    1钼铜多金属资源深加工综合利用项目101.8839.58
    2补充流动资金4.84.8

    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若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予以置换;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预计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或其他方式解决;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超过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预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果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政策规定,则按新的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本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能实施。

    三、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1-060)。

    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了天健正信审(2011)专字第150068号《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本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公告的《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本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编号:临2011-060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宏达股份”或“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要求,编制了截至2011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数额、资金到账时间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2007 年8 月1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发行字[2007]230 号文批复,本公司采取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成功向第一大股东——什邡宏达发展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100,0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69 元/股,认股款人民币1,469,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2,870,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56,130,000.00元。2007年9月10日,募集资金到位并全部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市锦城支行910101040018298账户内。到位资金业经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天健华证中洲验(2007)GF字第030005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严格执行《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规,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截至2011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2007-12-312008-12-312009-12-312010-12-312011-6-30
    中国银行什邡支行00000123903636203243,609,993.17151,870,384.92145,603,169.86134,195,134.42
    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市锦城支行*9101010400182981.456,130,000.003,512,789.9316,811,508.0816,872,954.131,898,625.03
    合 计1.456,130,000.00247,122,783.10168,681,893.00162,476,123.99136,093,759.45

    *本公司董事会规定中国银行什邡支行839142481018094001账户、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市锦城支行910101040018298账户为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专户。2007年9月12日、2007年9月13日,本公司分别将募集资金人民币530,000,000.00元、人民币20,000,000.00元自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市锦城支行910101040018298账户转入中国银行什邡支行839142481018094001专户。

    2010年5月1日由于中国银行什邡支行银行系统升级将原账号839142481018094001改为00000123903636203。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将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承诺的募集资金运用内容进行对照,具体情况如下:

    1、截至2011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45,613.00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45,613.00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3,609.382007年:120,900.7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9.35%2008年:7,844.08
     2009年:620.58
     2010年:2,638.24
      2011年1-6月:13,609.38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

    诺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

    诺投资金额

    实际投

    资金额

    募集前承

    诺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

    诺投资金额

    实际投

    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1 10万吨/a锌合金工程 10万吨/a锌合金工程 96,600.00 96,600.00 82,990.62 96,600.00 96,600.00 82,990.62 13,609.38 1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49,013.00  49,013.00  49,013.00  49,013.00  49,013.00  49,013.00 — 100.00%

    2、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如下:

    根据2011年4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将节余的资金13,609.38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3、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情况如下:

    前次募集资金10万吨/a锌合金工程项目承诺投入金额96,600.00万元,实际投资金额82,990.62万元,差额13,609.38万元。原因是:

    (1)受2008年汶川“5.12”特大地震影响,锌合金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工期延后,同时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建设所需原材料价格下滑,由于价差影响,节约了项目建设成本,实际投资额大幅下降;

    (2)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大力推行精细化管理,严格执行多方采购制度及项目招标方式,较好地控制了原材料、设备等物质的采购成本,同时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在保证使用功能不受影响的前提下,通过降低制造成本,进一步加强工程费用控制、监督和管理,减少了工程总开支。

    4、本公司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截至2011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5、临时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如下:

    截至2011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临时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6、前次募集资金尚未投入使用情况:

    截至2011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将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实际收益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中披露的收益预测进行对照,具体如下: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3年实现效益情况如下 :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

    累计产能利用率(%)

    承诺效益(年均税后利润)最近三年实际效益截止日累

    计实现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序号项目名称2008200920102011年1-6月  
    110万吨/a锌合金工程24.6813,940.57602.96591.36530.041,724.36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20%(含20%)以上的原因如下:

    (1)由于受2008年5.12汶川特大地震的影响,公司厂房加固、维修及灾后重建工作任务繁重,致使该项目工期延后;

    (2)由于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锌锭及锌合金价格大幅下滑,根据上海有色金属网相关数据,锌锭2007年季度均价最高价为第一季度,价格为30,257.46元/吨,单日最高价为2007年5月19日,价格为33,600元/吨;2011年1-6月季度均价最低价为第二季度,价格为17,120.49元/吨,单日最低价为2011年5月6日,价格为16,150元/吨。上述数据显示,2011年度最低价格较2007年度最高价格下跌51.93%,使得公司锌合金产品盈利水平大幅降低;

    (3)由于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锌合金需求增速减缓,2009年度生产6,142吨、2010年度生产20,231吨、2011年1-6月生产22,984吨,产能利用率较低。

    由于上述因素的影响,使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收益低于承诺的收益。

    (三)将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涉及本公司各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逐项对照,实际使用情况与前述文件披露一致。

    三、董事会意见

    宏达股份董事会认为,前次募集资金已足额到位;公司财务部门严格按照政府监管部门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公告附件:

    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了天健正信审(2011)专字第150068号《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