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批复的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批复的公告
2011-1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1-040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11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855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12亿元的公司债券,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尽快实施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