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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24版:信息披露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保荐机构变更名称的公告
    中国医药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关于上投摩根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及上投摩根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参加华泰证券基金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提示性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有关事宜获得北京市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辞职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完毕的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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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1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398 股票简称:工商银行 编号:临2011-41号

      证券代码:113002 证券简称:工行转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持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约35.4%股份的股东以书面方式向本行董事会提交了《关于选举环挥武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等六项议案,作为本行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临时提案。因股东增加临时提案,为符合本行上市地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本行董事会将原定于2011 年11 月24 日召开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2011 年11 月29 日召开。

      许仕仁先生因个人原因,向本行提出退出本行独立董事的选任程序。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行董事会批准撤回原提交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选举许仕仁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行董事会于2011年1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刊载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布了将上述六项股东临时提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以及延期召开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撤回《关于选举许仕仁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等事宜。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本行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2011年11月29日在本行总行B3学术报告厅举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8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85,359,790,989股,占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7604%。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杨凯生副董事长主持,本行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通过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新增发行不超过700亿元人民币次级债券的议案

      同意票285,140,971,4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3%;

      反对票27,492,7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弃权票191,326,80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1%。

      (二)关于选举姜建清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会议选举姜建清先生继续担任本行执行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同意票284,245,095,9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94%;

      反对票1,026,743,2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98%;

      弃权票87,951,7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8%。

      (三)关于选举杨凯生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会议选举杨凯生先生继续担任本行执行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同意票283,740,652,5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26%;

      反对票1,531,185,5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66%;

      弃权票87,952,8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8%。

      (四)关于选举黄钢城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选举黄钢城先生继续担任本行独立董事,其新一届独立董事的任期自其本届独立董事任期届满之日(2012年1月8日)起计算。

      同意票284,708,771,1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19%;

      反对票532,366,2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66%;

      弃权票118,653,5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5%。

      (五)关于选举田国强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选举田国强先生为本行独立董事,任期自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监会)核准之日起计算。

      同意票285,173,313,91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7%;

      反对票81,689,7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6%;

      弃权票104,787,2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7%。

      (六)关于选举王炽曦女士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选举王炽曦女士继续担任本行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同意票284,994,790,92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1%;

      反对票276,067,1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7%;

      弃权票88,932,9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2%。

      (七)关于选举环挥武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会议选举环挥武先生继续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同意票280,553,797,6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158%;

      反对票1,851,390,29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88%;

      弃权票2,954,603,0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54%。

      (八)关于选举汪小亚女士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会议选举汪小亚女士为本行非执行董事,任期自银监会核准之日起计算。

      同意票280,568,540,5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210%;

      反对票1,836,645,6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36%;

      弃权票2,954,604,7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54%。

      (九)关于选举葛蓉蓉女士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会议选举葛蓉蓉女士为本行非执行董事,任期自银监会核准之日起计算。

      同意票280,066,164,0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449%;

      反对票2,339,01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97%;

      弃权票2,954,613,1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54%。

      (十)关于选举李军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会议选举李军先生继续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同意票279,910,860,1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905%;

      反对票2,494,316,6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41%;

      弃权票2,954,614,17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54%。

      (十一)关于选举王小岚(别名王晓岚)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会议选举王小岚(别名王晓岚)先生为本行非执行董事,任期自银监会核准之日起计算。

      同意票279,990,677,7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185%;

      反对票2,414,508,4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61%;

      弃权票2,954,604,7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54%。

      (十二)关于选举姚中利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会议选举姚中利先生为本行非执行董事,任期自银监会核准之日起计算。

      同意票280,335,381,7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393%;

      反对票2,069,804,4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53%;

      弃权票2,954,604,7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54%。

      上述第一项审议事项以特别决议案方式审议通过,第二至十二项审议事项以普通决议案方式审议通过。

      关于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行分别于2011 年10月10日及2011 年11月1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补充通知及会议资料。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临时提案的提案人资格、取消提案的程序以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