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热电 公告编号:2011-39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1年11月20日,公司以专人递送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送达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
2011年11月30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1、经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实施资源综合利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以评估后的实物资产和现金共计出资人民币500万元(其中:经评估后的实物资产345.01万元,现金出资154.99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以保证公司粉煤灰和石膏等产品得到有效的资源综合利用。
新设全资公司名称:北京京能热电粉煤灰工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万元;
公司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广宁路10号;
经营范围:粉煤灰、粉煤灰产品、防火材料的生产、加工和销售;粉煤灰的产品开发、技术咨询和服务;防火配套项目施工和技术服务;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罐式);机械设备检修和租赁;脱硫石膏销售。
上述登记注册内容最终以公司登记机关的核准登记为准。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进行工商登记事项的具体操作。
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经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京科发电有限公司(简称:京科发电)向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的人民币2.48亿元长期贷款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京科发电目前拥有1×300MW空冷供热机组,2010年6月机组正式转入商业运行。截至2011年9月30日,京科发电资产总额17.6亿元,负债总额14.94亿元,净资产2.66亿元。
截止2011年9月30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共计8.264亿元,其中:5亿元为公司为京科发电提供的担保;另3.264亿元是为联营公司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权比例提供的担保。公司目前不存在被担保对象无能力还款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情况。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3、经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热电 公告编号:2011-40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1年11月20日,公司以专人递送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送达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
2011年11月30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电讯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监事5人,实际表决监事5人。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京科发电有限公司(简称:京科发电)向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的人民币2.48亿元长期贷款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热电 公告编号:2011-41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11年12月20日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议题已经公司四届十一次、四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2011年9月27日和2011年12月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现将会议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会议时间:2011年12月20日上午10:30
会议地点:北京朝阳区西坝河6号京阳公寓
召 集 人: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一)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12月13日下午3:00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3、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1年12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及传真:(010)88990990
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广宁路10号
邮政编码:100041
联 系 人:李溯
(四)其他事项: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