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1—043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于2009年11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保荐机构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
根据华泰证券2011年9月5日发布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华泰联合证券进一步业务整合并变更业务范围获批的公告》,华泰证券由于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的业务重组,已不能直接担任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
2011年11月29日,公司收到华泰联合《关于变更保荐机构的函》。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353号、证监许可(2011)1354号文核准,华泰证券与华泰联合投资银行业务进行整合,华泰证券不再从事证券承销与保荐等投资银行业务(承销国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除外),相关业务、资产和人员由华泰联合承接。根据相关规定,华泰联合接替华泰证券履行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变更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不变,仍为平长春先生、袁成栋先生。
近期,公司将与华泰联合、募集资金存放开户银行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按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2月1日
附件:
华泰联合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0,000.00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国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除外)。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主要负责人:盛希泰
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香港中旅大厦5、17、18、24、25、26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