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首次解聘重组委委员(上接封一)
2011-12-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监会首次解聘重组委委员
(上接封一) 也就是说,吴在购入该股时,应该并不清楚未来有机会成为重组委委员并审核重组方案,其主观恶意主要表现在明知持有所审核上市公司股票,但未按规定申请回避的环节上。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说,吴建敏的选聘过程符合程序。在审核会议召开前,吴也按程序要求填写了重组委委员《与并购重组申请人接触事项的有关说明》,对是否持有所审核的申请人股票情况作出说明并签字,且在例行询问其是否需要提出回避时给予了否定答复。这些签署说明已经存档。
“吴建敏的事情,对我们和重组委委员都是很好的教训,给我们大家敲响了警钟,让我们反思日常监督监管工作的问题,”这位负责人坦陈,“如何防范个人的道德风险,也是我们应该进一步加强研究的问题”,“经过这次事情,我也在想,我们的制度要求确实已经比较完善了,但关键还在执行环节。”据悉,下一步,证监会将在委员的日常管理中,增加对委员执行相关规定和工作纪律情况的定期检查工作,并将其作为委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近期证监会还将组织召开并购重组委专题会议,对委员进行警示教育。
从制度角度说,证监会目前正在全面修订《规程》,特别是对委员买卖上市公司证券行为作了更严格的规定,即委员不得直接或以化名、借他人名义买卖上市公司证券;在接受聘任后,应及时申报账户及持有上市公司证券的情况,并在一定时限内清理卖出。
“今后,我会将保持对委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凡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我们热忱欢迎投资者和媒体对监管行为进行监督。”该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