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定为驰名商标的公告
关于“■”定为驰名商标的公告
2011-12-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274 证券简称:阳光电源 公告编号:2011-006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定为驰名商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于 2011 年 11 月 29 日在中国商标网(http://sbj.saic.gov.cn)上发布的“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商标管理案件中认定的驰名商标350件(七)”,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4048301号图形“■”商标(类别及使用商品/服务:第 9 类,逆变器)被认定为驰名商标。
该认定将提高“■”商标的法律保护力度,提升“■”商标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认知度,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特此公告。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