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解除司法冻结公告
关于大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解除司法冻结公告
2011-12-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82 证券简称:南京新百 公告编号:临2011-029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解除司法冻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1年12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通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向江苏省高淳县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解除了对南京国资商贸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限售股5638.26万股及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74%)的司法冻结,并于2011年12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解除冻结手续。
特此公告。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