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的股权解除
质押、冻结及被司法划转过户暨第一大股东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 ST琼花 公告编号:临2011-049
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的股权解除
质押、冻结及被司法划转过户暨第一大股东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1年12月2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受理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办理本公司原第一大股东江苏琼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琼花集团”)持有本公司全部股份解除质押、解除冻结/轮候冻结、司法划转过户的申请。2011年12月5日,登记公司出具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琼花集团持有本公司全部30,486,422股股份已解除质押、解除冻结/轮候冻结并被司法划转过户至广东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鸿达兴业集团”)开立的证券账户。(详细情况见2011年12月2日琼花集团、广东鸿达兴业集团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和本公司披露的临2011-047号公告)。
过户完成后,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为广东鸿达兴业集团,本公司总股本仍为166,894,000股,其中广东鸿达兴业集团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0,486,42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27%。周奕丰先生持有广东鸿达兴业集团53.33%的股份,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奕丰先生的配偶郑楚英女士持有广东鸿达兴业集团28%的股份,周奕丰先生的父亲周喜才先生持有广东鸿达兴业集团18.67%的股份。
广东鸿达兴业集团承诺其持有的本公司上述30,486,422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自股份过户之日(2011年12月5日)起 12 个月内依法不转让,锁定期满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