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象屿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1-043号
福建省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12月7日上午9:30时。
3、会议召开地点:厦门现代物流园区象兴四路21号银盛大厦10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名,代表股份597,783,0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5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11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因此,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8,110,866股,回避表决股份总数为569,672,203股。
表决结果:同意28,110,86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二)《关于2011年度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截止2011年9月30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已取得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约180亿元人民币(包括2010年12月31日未到期授信)。根据后期业务经营发展,预计在2011年度内还需增加申请约46亿元人民币银行综合授信。
同意2011年度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状况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2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银行选择、申请额度及期限等具体事宜由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自身业务需要以及与银行协商结果确定,在总额度范围内可根据各子公司经营情况调剂使用。
(三)《关于201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2011年度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将为各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全年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80亿元(含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担保、履约担保、以自有资产抵押为控股子公司诉讼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等)。
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各控股子公司实际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具体担保金额,并签署相关担保文件。
(四)《关于设立厦门象屿商贸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拟用名,以工商注册为准)的议案》
以上第(二)、(三)、(四)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均为:同意597,783,0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省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