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1-045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651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 5月18 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9.9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393,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06,152,450.00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286,847,550.00元。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1 年5月23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深鹏所验字【2011】0156号《验资报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1】159 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已于2011年5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交易。
按照公司《招股说明书》的披露,本次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额(月) | 项目审批备案情况 |
1 | 专业无线通信数字终端产业化 | 22,451 | 22,451 | 深发改备案[2010]0074号 |
2 | 基于PDT标准的数字集群系统产业化 | 10,547 | 10,547 | 深发改备案[2010]0073号 |
3 | 专业数字终端开发平台 | 4,934 | 4,934 | 深发改备案[2010]0072号 |
4 | 数字集群研发中心 | 3,938 | 3,938 | 哈松发改投字[2010]68号 |
5 | 海外营销和客户服务网络建设 | 3,648 | 3,648 | 深发改[2010]2014号 |
小计 | 45,518 | 45,518 |
其中,“专业无线通信数字终端产业化”的实施主体为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为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北环路好易通大厦4层和5层,使用面积为7,079平方米。该项目主要是新建专业无线通信数字终端产业化平台,生产基于TETRA、DMR及PDT三类数字标准的专业无线通信终端,满足用户对于数字终端日益增长的需求。
“基于PDT标准的数字集群系统产业化”的实施主体为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为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R2栋A区1楼,面积为2,400平方米。该项目主要在公司原有的模拟集群系统生产平台上进行技术升级和规模扩建,建设符合PDT标准的数字集群系统的产业化平台。
二、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概述
2011年9月26日,公司与深圳市兰普源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普源”)签署了关于公司购买兰普源拥有的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工业园的兰普源工业厂区2号厂房和3号厂房的《合作协议》,该协议明确约定“若因不可抗力导致转让厂房无法按约定方式转移至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名下,则公司可要求租赁转让厂房,租赁条件为:租赁期限十年、租赁单价14元/㎡/月、免租期六个月、租赁押金为六个月的租金、公司有完全转租权。公司也可根据自身业务需要,直接购买拟转让厂房而不通过目标公司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详见公司2011年9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2011年9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深圳市龙岗区厂房的议案》,详见公司2011年9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披露的公告《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深圳市龙岗区厂房的公告》。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公司拟将全部生产业务转移至龙岗厂房,原位于深圳高新区的生产场地和募投项目计划用地作为办公场地。为此,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PDT标准的数字集群系统产业化”实施地点由原来的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R2栋A区1楼变更至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工业园兰普源工业厂区,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业无线通信数字终端产业化项目”实施地点由原来的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北环路好易通大厦4层和5层变也更至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工业园兰普源工业厂区。此外,为了提高生产制造效率,公司拟适当扩大本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厂房面积。本募投项目的其他建设内容不变。
三、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的原因及影响
1、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的原因
未来几年,公司面临行业数字化转型的战略机遇,销售收入将持续快速增长,公司规模不断扩大,需逐年增加办公和生产用地。目前,公司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的办公场所已完全饱和且分散在两个场所。若继续在现有办公场所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就必须租赁新的办公场地满足公司规模扩大的用地需求,导致办公、生产场地过于分散。同时,在深圳高新园区开展生产业务成本也相对较高。目前公司已与兰普源签订了《合作协议》,通过该协议公司获得了购买或租入兰普源工业厂区2、3号厂房的权利。公司通过将全部生产业务转移至龙岗厂房可以实现办公、生产相对集中,从而有效提升公司的生产效率和降低生产成本。
2、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的影响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仅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并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变更实施地点后,优越的环境资源和区位优势对公司后续的长远发展有积极正面的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专业无线通信数字终端产业化”和“基于PDT标准的数字集群系统产业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经营效率,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也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此次变更只是调整项目实施地点,未改变项目的其它内容,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同意公司变更“专业无线通信数字终端产业化”和“基于PDT标准的数字集群系统产业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变更“专业无线通信数字终端产业化”和“基于PDT标准的数字集群系统产业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能够有效的集中公司生产资源,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市场布局需要,有利于加快募募集资金投资的建设进度,更好地把握市场机遇,充分发挥募投项目的最大效用,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此次变更只是调整项目实施地点,未改变项目的其它内容,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变更“专业无线通信数字终端产业化”和“基于PDT标准的数字集群系统产业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海能达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上述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变更“专业无线通信数字终端产业化”和“基于PDT标准的数字集群系统产业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宜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超募资金使用相关事项之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1-046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因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外币远期结售汇业务。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目前公司出口业务较大(占收入比重约为50%),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计划与相关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未来结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合约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或售汇业务,从而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
公司从事远期结售汇业务,主要目的是充分利用远期结售汇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二、远期结售汇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保值需要,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外币,交易的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且交易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的远期结汇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远期结售汇交易。
三、预计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情况
1、预计远期结售汇金额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根据实际业务和汇率波动情况具体审批、签订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合约,开展外币远期结售汇业务,预计从公告开始日起一年内开展的远期结售汇金额不超过美元肆仟万元。
2、预计占用资金
公司将在银行对公司的总授信额度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因此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不占用公司资金。
四、远期结售汇的可行性分析
2010年公司进出口总额约11593万美元,公司进出口比重较大,结售汇业务较为频繁,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基于日常经营活动需要开展的,符合公司规避风险、防范风险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五、远期结售汇的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公司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六、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业务部门会参考银行远期结汇汇率向客户报价,以便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从而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水平的影响。
2、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已审议批准了《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对业务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和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根据该制度,公司将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3、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跟踪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同时公司通过为出口货款购买信用保险,从而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
4、公司在基于外币收付款预测的基础上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且仅对部分外币收付款业务进行套期保值,从而减小回款预测风险。
七、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现制订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管理制度较为完备,具有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同时提请各投资者关注,虽然海能达对远期结售汇业务采取了风险控制措施,但汇率波动或经营过程等方面的风险仍有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请广大投资者关注风险。保荐机构对海能达开展与公司实际业务规模相匹配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1-047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深圳市赛格通信
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651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9.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393,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06,152,450.00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286,847,55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23日出具的深鹏所验字【2011】015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于2011年6月1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23,050.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2011年7月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华盛通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缴哈尔滨土地出让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750万美元(约4875万人民币)向华盛通讯增资,同意使用1,795.68万元超募资金补缴哈尔滨土地出让金。2011年8月1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南京市雨花区购买土地使用权相关变动事宜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6,700万元用于南京市雨花区土地使用权竞拍完成后该地块上的固定资产建设。2011年9月2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到期企业债券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深圳市龙岗区厂房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意使用超募资金2,483.46万元偿还本年度到期的企业债券,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1.9亿元购买深圳市龙岗区厂房。目前超募资金余额约为20,262.615万元。
二、本次超募资金使用暨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拟以超募资金对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赛格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赛格通信”)增资3,000万元,用于增强赛格通信的资信实力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赛格通信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成立于1983年12月16日,注册地为深圳。公司注册号为440301103424884,注册资本3,000万元。经营范围:通信产品及其部、配件的开发、生产(生产场地及营业执照另行申办)与销售;电子系统工程设计、组网、调试与维修服务;信息技术咨询,进出口业务(按深贸管登证字第2003-0845号经营)。
目前,赛格通信主要负责地铁轻轨无线通信系统工程销售。赛格通信2010年营业收入为6,317万元,营业规模呈快速增长趋势。增资前后赛格通信股权结构保持不变,仍由本公司100%控股。赛格通信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11年10月31日/2011年1-10月 | 2010年12月31日/2010年度 |
资产总额 | 119,816,617.23 | 169,614,772.08 |
负债总额 | 100,169,211.02 | 164,843,131.89 |
资产负债率 | 83.6% | 97.19% |
净资产 | 19,647,406.21 | 4,771,640.19 |
营业收入 | 144,307,765.45 | 63,172,754.45 |
净利润 | 14,875,766.02 | 10,945,041.80 |
3、出资方式
公司拟使用公司超募资金对赛格通信增资3,000万元,增资完成后,赛格通信的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6,000万元,赛格通信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4、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主要是为了快速降低赛格通信的资产负债率,提高赛格通信的资信实力,从而增强其市场拓展能力和采购谈判能力。
本次增资将主要用于满足赛格通信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存在一定的运营风险。增资完成后,赛格通信的资信能力将得到显著提升,有利于其业务的开展。
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本次向子公司注资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三、审核和核准程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深圳市赛格通信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000万元向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赛格通信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增强赛格通信的资信实力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深圳市赛格通信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000万元向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赛格通信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增强赛格通信的资信实力并补充流动资金。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以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赛格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格通信”)增资3,000万元人民币,有利于提高赛格通信的资信能力,有利于满足参与投标地铁轻轨无线通信系统项目的资金需求。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赛格通信有限公司增资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并使股东利益最大化,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赛格通信有限公司增资。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深圳市赛格通信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增资有利于提高赛格通信的资信程度,加强其综合竞争能力,促进其销售业务的扩展,并提高其采购谈判能力。同时,本次增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以超募资金对赛格通信增资3,000万元人民币。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
1、海能达拟使用超募资金向赛格通信增资的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有利于公司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加快盈利能力的提升,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2、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且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本次用于对华盛通讯有限公司增资后的十二个月内不用于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3、上述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因此,同意海能达使用超募资金对赛格通信增资3,000万元。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宜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超募资金使用相关事项之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1-048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11年12月2日向各位董事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1年12月7日以现场参与结合电话会议的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8人,实际出席8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4人),缺席会议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具体为:李少谦、熊楚熊、卢山、谭学治。
4.本次会议由董事陈清州主持,监事李航、监事邓峰、副总裁郑元福、财务总监张钜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改后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 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改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 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改后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 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的议案》。
新制定的《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 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新制定的《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 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新制定的《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 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结果和整改计划的议案》。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事项报告》和《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 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PDT标准的数字集群系统产业化”实施地点的议案》。
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PDT标准的数字集群系统产业化”实施地点由原来的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R2栋A区1楼变更至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工业园兰普源工业厂区。《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 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业无线通信数字终端产业化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业无线通信数字终端产业化项目”实施地点由原来的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北环路好易通大厦4层和5层变更至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工业园兰普源工业厂区。《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 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宝龙分公司的议案》。
同意设立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宝龙分公司。
11. 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锁定汇率风险,一年内开展的远期结售汇金额不超过美元4,000万元,并授权总经理根据实际业务和汇率波动情况具体审批、签订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合约,开展外币远期结售汇业务。《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 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深圳市赛格通信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000万元向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赛格通信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增强赛格通信的资信实力并补充流动资金。《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深圳市赛格通信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 12 月 7 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1-049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于2011年12月2日向各位监事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11年12月7日以现场参与的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航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PDT标准的数字集群系统产业化”实施地点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PDT标准的数字集群系统产业化” 的实施地点,有利于公司产业发展战略及合理布局,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经营效率,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也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此次变更只是调整项目实施地点,未改变项目的其它内容,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我们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PDT标准的数字集群系统产业化”的实施地点由原来的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R2栋A区1楼搬迁至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工业园兰普源工业厂房。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业无线通信数字终端产业化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业无线通信数字终端产业化” 的实施地点,有利于公司产业发展战略及合理布局,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经营效率,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也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此次变更只是调整项目实施地点,未改变项目的其它内容,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我们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业无线通信数字终端产业化”的实施地点由原来的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北环路好易通大厦4层和5层搬迁至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工业园兰普源工业厂房。
3、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能够锁定公司的汇率风险,有效避免汇兑损益对公司经营业绩会造成的影响,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也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4、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深圳市赛格通信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以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赛格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格通信”)增资3,000万元人民币,有助于提高赛格通信的资信能力和获得更高的供应商信用额度,解决参与投标地铁轻轨无线通信系统项目的资金需求。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赛格通信增资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并使股东利益最大化,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向全资子公司赛格通信增资。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