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338 股票名称:ST珠峰 编号:临2011-38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11年12月2日、5日、6日)触及跌幅限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1年7月6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2011年7月2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重组风险提示的公告》。2011年10月17日、2011年11月1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经询证本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城国际”),得到情况说明如下:
近日,上海市对外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外贸”)向上海高院提起以上海海成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成集团”)等为被告的诉讼,案号为:(2011)沪高民二(商)初字第S5号,同时对海成集团等公司进行了财产保全,其中包括塔城国际投资于塔中矿业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海成集团认为上海外贸的起诉及保全中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正通过法律途径对该财产保全和此诉讼的司法程序提出异议。
2011年7月21日《关于重组风险提示的公告》中披露,“海成集团承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第二次董事会召开之前,解决与上海外贸的债务及相关问题,如未得到解决,将放弃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在此公告之后,海成集团与上海外贸做了积极协调,相关各方做了积极努力,就此诉讼纠纷,海成集团将继续积极与有关各方协调,努力争取在第二次董事会召开之前解决此问题。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以上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其他媒体关于公司的信息均可能误导投资者,公司欢迎投资者来电核实相关情况。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12月8日